男子開設頻道轉發煽動帖文 被判囚4個月及罰款2千元
一名53歲男子涉嫌自前年7月起,在其開設的Telegram頻道轉發煽動帖文,包括詆毀本港社會騷亂、新冠病毒由內地造成;呼籲他人接受軍事訓練和武裝革命等。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兩項罪名,被判囚4個月及罰款2000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涉案帖文數目不多,但帖文分時間發布,延續時間不短,可見被告相當堅持,希望訊息可以持續。裁判官指出,案發時段社會氣氛已平靜下來,但不少人心情尚未平復,在這個時間發布這類訊息,潛在危機或會引致社會氣氛死灰復燃。 法庭信納辯方指,頻道模式有點屬於「自言自語」,回應數目少,感染力低,亦無證據顯示帖文引致重大傷害性,加上被告只是轉發訊息,沒有創作當中內容,最終判監4個月。至於無牌管有無線電罪,法庭接納被告早在2017年因出於好奇購入涉案對講機,無證據顯示他曾在社會騷亂中使用,准以罰款2000元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