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定居港?入籍手續繁複

吳業坤娶得日本靚老婆,但不代表他已有日本籍,而即使想入籍或在日本生活,手續繁複。如外國配偶想跟日本配偶留日生活,要經日本移民局批發「日本國民配偶簽證」。雙方要在日本市政局註冊結婚,或在日本駐外國領使館申請結婚通知。因假結婚個案多,日本移民局嚴格審查,致「配偶簽證」簽發需時。然而有「配偶簽證」不等同有日本籍,如持「配偶簽證」居留,最快要結婚滿3年、居住日本滿1年便可申請類似「綠卡」的「永住」;申請「歸化」入籍須在日本住滿3年。「永住」的福利跟日本人沒有大分別,只是不能擔任公職、沒有選舉權及沒有日本護照等,但好處是有長居日本的權利、保留原有國籍、子女教育可享留學生優惠,即使日後離婚也不會取消「永住」資格。

另外,如一方有香港居留權,其配偶不能因婚姻關係而獲香港居留權,除非配偶自己符合《入境條列》附表1第2段任何一項的規定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如持有效證件進入香港、居港連續7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