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發展商建安老院原計劃僅7宗申請 何啟明:多管齊下增宿位

【on.cc東網專訊】政府鼓勵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及營運安老院,政府今日(12)在立法會福利委員會上指原有鼓勵計劃在2003年推出,至今只接獲7宗申請,承認以往提供誘因不足,而署任勞工及福利局長何啟明指計劃本月底放寬現行做法。

何啟明指不再限制每幅地可獲豁免地價的合資格安老院舍數目,院舍總樓面面積上限亦會放寬至1.2萬平方米,另外在計算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時,可寬免院舍的總樓面面積,會試行3年後再作檢討,並計劃在今年內為殘疾人士院舍制訂同類計劃。他希望放寬限制後,可增加發展商興建安老院的吸引力,強調要多管齊下增加院舍宿位,包括政府帶頭在公營房屋項目預留5%土地興建社福設施等。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譚卓姿指原有鼓勵計劃誘因不足,行政工作不理想,現正計劃讓申請發展商,可同步進行城規會、屋宇署及地政總署等程序,政府亦會主動聯絡發展商及社福團體提供協助。 發展局又指在過去5年已透過地契條款,提供10萬4000平方米安老院舍總樓面面積,在今年的3個賣地項目,亦要求中標發展商提供安老宿位。

議員周小松批評計劃在2003年推出 至今逾20年但僅能成功解決200個宿位,直言十分不理想,又 形容為「龜速」,問及政府計劃在2027年前增加6200個安老院和1900殘疾宿位,他認為距離目標甚遠。何啟明回應指有關計劃興建的宿位應為資助宿位,而今日討論的為私人宿位,6200個宿位與私人計劃非直接相關。

社福界新思維狄志遠批評計劃被動,成效「可有可無」,他建議政府在賣地條款,加入興建社福設施的規定。

另一議員陳沛良關注政府對該類院舍是否有監管機制,以及若有家人同往鄰近住宅項目能否有優先申請宿位,方便他們照顧家人。何啟明回覆指政府有條例監管私營安老院舍,包括安老院舍和殘疾院舍條例。至於優先申請宿位則因為私人營運所以未有安排。

由安老院舍宿位嚴重短缺,議員江玉歡則要求政府交代私人院舍未來需要多少個宿位。何啟明指安老發展藍圖中已訂明希望在2051年前有12萬個資助和社區安老宿位,而目前供應達成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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