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爬頭加速剷上安全島致2死4傷 司機承認誤殺判囚8年

一名的士司機2021年駛經大埔廣福道時,突然「爬頭」加速,的士衝燈剷上安全島釀成途人2死4傷,涉案司機早前承認兩項誤殺罪、四項危駕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法官陳慶偉下令被告終身停牌。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近五年來有一項超速、兩項不遵從交通標記的交通紀錄,更早年的違規紀錄不得而知,認為被告40多年的駕駛資歷,紀錄並不差。 法官形容本案為「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的交通意外」,事發前兩部停於的士前方的車輛非大型車輛,不阻擋被告駕駛視線,案發地點為交通黑點,理應要小心謹慎,但被告由原本小時速32公里,選擇切線加速至時速50公里,亦沒有剎車意圖,即使並非刻意撞傷行人,但情況也是預料之中,被告也沒解釋甚麼原因驅使作出案發行為,判處監禁及取消駕駛執照。 案情指,2021年8月22日約上午11時許,65歲被告莫培華駕駛的士沿著西行線行駛,當時行人過路燈轉為綠色,被告駛近行人過路處未有停車,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轉,超越前面停在行人過路處的另外兩部車輛,切入對面的東行行車線,的士時速約50公里撞向安全島,6名途人被撞倒,其中1人為當場死亡,傷者包括孕婦及4歲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