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寵茂:設「1+」機制是要讓最好藥物可在港使用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 施政報告提出為藥物註冊制度設立全新「1+」機制,由以往要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許可,改為一個,便可在港有條件註冊使用,長遠希望建立「第一層審批」的藥物註冊機構,不依賴其他藥物監管機構,而是根據臨床數據在本港審批藥物及醫療器械的註冊申請。 盧寵茂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形容,這做法是「好藥港用」,讓最好的藥物可以在香港使用,尤其是重症、罕見病及新發病,病人在短時間內可以用藥,多了藥物上市,價錢亦會降低,而醫療產品轉化,可以成為一個產業。他表示,本港在審批藥物方面有不少人才,包括來自兩間本地大學,以及衞生署的專家等。 他又說,隨著大灣區的發展及融合,內地市場很大,跨國企業對香港註冊藥物及全國的市場都很重視,本地研發或內地藥企的研究愈來愈多,是很大的機遇, 因此不單只是藥物「走入來」,亦可以有窗口給藥物「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