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改組 成員須宣誓 損聲譽可永久釘牌 孫玉菡稱「忍無可忍」
【獨媒報導】勞工及福利局上周批評社工註冊局「五宗罪」,行政會議通過社工註冊局改組方案。勞福局長孫玉菡今午透露方案三大重點,包括註冊局由15人大增至27人,保留8席選任成員,由現時6名委任成員增至19席,及要求所有委員上任前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孫玉菡在下午舉行的簡介會,進一步補充如社工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註冊局有權「當即註銷」該社工註冊,並從註冊紀錄冊中永久除名,不接納書面申述。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五(17日)刊憲,並於下周三(22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他強調條例需「盡快盡早」通過,又直白批評:「(上仼後)呢兩年畀左好多機會佢哋,一忍再忍,忍到宜家忍無可忍。」
孫:不是諮詢是知會
行政會議今早通過《2024年社會工作者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勞福局並沒有舉行公開記者會解釋政策,而是舉行「技術簡介會」,要求出席傳媒不能攝錄,每間機構派一名代表出席。至於方案內容曾否諮詢業界或立法會,孫玉菡在會上坦言只是「知會」,並不是「諮詢」他們意見,他強調自己有責任糾正註冊局過往問題,並「重回正軌」。
勞福局長孫玉菡在會上交代方案,指《條例》將賦權註冊局指示註冊主任「當即註銷」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社工註冊,並從註冊紀錄冊中永久除名,不接納書面申述。而若社工被裁定干犯「可令社工專業的聲譽受損及可判處監禁的罪行」,註冊局可永久或在不超過5年內從註冊紀錄冊中除名,而該社工可在28日內提出書面申述。局方解釋,現行機制中,逐年續牌意味一年間發生的事情,要等一年後牌照到期才能處理,「而一年可以係一年,可以係11個月29日」,認為相對嚴重罪行不應等。
無罪之軀可否續牌?孫反指2萬7社工何不另擇人選
被問到,針對陳虹秀未被裁定暴動罪,「仍為無罪之身」是否可以續牌及擔任委員,孫回應:「按法例,無話唔畀你揀呢個畀人告緊暴動罪做。(註冊局)要咁做,阻唔到你,但政府要代社會問,咁做啱唔啱、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他質疑在2萬7千社工中為何偏偏要選該人,批評現行小組「把尺擺歪咗」。
註冊局增至27人 委任席大增
社工註冊局將於年底換屆,現時有8名選任成員、6名委任成員及1名社署代表。改組方案通過後,下年一月上仼的成員由15人增至27人,選任成員人數維持不變,委任成員則由6名增加至17名,並另外包括社署署長及一名本身是註冊社工的公職人員。全體成員當中最少14人為社工,孫解釋方案並沒有訂明非社工委員需來自什麼界別,可因應需要調節,認為訂明社工數量較重要,以保障社工佔註冊局組成的大多數。
社工註冊局成員要宣誓 孫強調「理所當然」
新方案要求社工註冊局成員須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同時要求社工註冊局制訂持續進修框架及要求。條例定明「局長信納某人並非真心地及真誠地作出誓言,該人將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註冊局成員」。被問到如何判定宣誓「真誠」,孫未有回應實際原則,指要「睇每個案件具體情況、客觀事實」。他強調其機制與現行的鄉郊選舉一樣,而宣誓內容清晰,而社工註冊局行使公權力,要求成員宣誓「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