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參與度低 消委會倡增加津貼鼓勵加入立案法團

【on.cc東網專訊】消費者委員會研究發現,不少業主參與物業管理的程度較低,原因包括工作繁忙、不認識法例、屬短期居住或認為已有其他人參與等等。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若大廈單位維修保養質素差,會影響單位價值和業主權益。她建議,發展商售樓時應向業主提供資訊包,並引入視像會議或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發放大廈資訊;以管理費津貼回饋業主委員會,提升業主參與度。

黃鳳嫺今日(7日)在電台節目指,管理費差距甚大,業主每月支付200至3,700港元不等的管理費,平均約佔家庭每月收入7.4%,管理費中有4成用於支付員工薪金,而維修費及物價亦有上升,曾有業主建議管理公司節省非核心服務的開支,包括經理人酬金、節日裝飾等。

研究亦指出,有5個項目的住宅業主,獲分配少於5成業權份數,意味着即使集合全體住宅業主,也無足夠票數通過決議。另有85間管理公司,其7成半項目的公契訂明的首個管理公司,都與發展商有關連,可能引起潛在利益衝突。

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鄺祖盛則表示,發展商與物管公司存在關聯並非一定壞事,消費者的知情權及重要決策時避免利益衝突最為重要。為維持公平性,鄺建議發展商在部分敏感決議上最好放棄投票權,並成立種子基金,由業主供款,以支付日後維修開支,惟估計需要政府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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