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立場》已下架文章 質疑「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6 日審訊。控方指鍾沛權 2021 年 12 月被捕,《立場》同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又指在警署看到涉案文章感驚訝及憤怒,「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

控方又提到,鍾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確認涉案 15 篇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將 15 篇文章「攬哂上身」。鍾沛權指,他作為總編輯要對所有內容負責,就算沒參與審批,文章內容「出事」,總編輯仍然責無旁貸。他又指,律師建議他保持緘默,但就新聞編輯工作,他不會迴避、隱瞞,「唔想因為保持緘默,警方再拘捕其他同事⋯寧願我講晒畀你哋聽,你唔好搞其他人啦」。控方又問鍾為何被控後不申請保釋,鍾兩度質疑「係咪真係要講?」,其後指當時不申請因希望盡快獲釋、照顧太太。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另外,控方質疑鍾沛權辭任總編輯時,未有與第三被告林紹桐特別交接,因「你會繼續 mon(監控)住佢哋」。鍾否認,指控方推論匪夷所思,「你點可以用我哋冇做某啲嘢,去推斷我哋動機、原因」。法官郭偉健打斷指,控方可基於證據作出推論,又指「佢用字好小心,係put畀你、suggest,所以佢盡緊佢責任」。(見另稿

控方問涉案兩篇非鍾審批文章

鍾不同意文章有煽動意圖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第 25 日盤問鍾沛權,提到涉案兩篇非鍾在任期間發布的文章。就專訪〈【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往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伍淑娟指《立場》製作短片、相片配合文章,又指內容看不到中大學生參與暴動的事實,鍾稱「答唔到同意定唔同意」。伍續指文章有煽動意圖,鍾不同意。

至於報道〈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伍指鄒的發言屬煽動。鍾認為鄒表達其意見及政治主張,否認《立場》配上圖片,加強讀者接受其說法。

鍾稱親歷《蘋果》最後掙扎

明白「唯有坦白面對」

控方問及鍾被捕當日,心情是「預咗」還是「吃一驚」;鍾認為介乎兩者之間,「你話拍門唔係冇想像過」。伍問他與林紹桐有否思考若《立場》被查封如何處理;鍾稱「最後去到咁嘅地步,冇乜可以做到」,會以同事安全為前題,並會找律師、按其建議處理。

他一度哽咽稱,曾親身理解《蘋果》最後階段的掙扎,明白有不可抗力的地方,「沒頂之災真係發生咗,就唯有坦白面對,要做嘅嘢已經做晒」,屆時會如《蘋果》一樣關閉網站,「做最壞打算,唔知邊啲內容會被視為違法」。

控方指「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

鍾反問「點會唔驚」

伍指《立場》於 2021 年 6 月已下架部分文章,「安全係數應該好高,警察上門冇咩值得驚?」鍾反問「佢都上門,點會唔驚?」他又指,在警署看到 17 篇涉案文章,感驚訝之餘亦感憤怒,「咁離譜都有,覺得有冇搞錯呀?咁都可以攞出嚟做罪證,針對一間傳媒,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鍾稱理解同事在他被捕後關閉網站,「當時大家唔知所謂被攞嚟嘅指控文章仲有幾多,會唔會管有都已經有事」。

伍續指,《立場》決定下架文章後,鍾更小心經營、發布文章,被捕當日有否「認為種種工夫冇用?」鍾稱:「結果實證冇用,最後我都被捕,避免唔到被針對」,強調被捕前的一系列措施,「希望可唔可以有一絲生機⋯尋日講過,覺得評估我哋最後都係難逃劫數較大,大家都唔甘心,都希望搏一搏 10%、5% 機會」。

警誡下認審批涉案 15 文章

鍾:「總編輯責無旁貸」

伍問鍾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如何確認文章由他審批;鍾指,當時警方展示的文章,包括初選參選人專訪、太太陳沛敏及區家麟的文章,他根據作者及文章性質而確認,「(當中)15 篇文章肯定係我審批」。伍指鍾錄取警誡口供時,已一心將 15 篇涉案文章「攬哂上身」。鍾不同意,指他作為總編輯要對所有內容負責,就算沒參與審批過程,文章內容「出事」、受到批評,總編輯仍然責無旁貸。

鍾補充指,律師曾建議他保持緘默,但就新聞編輯工作,他不會迴避、隱瞞,「唔想因為保持緘默,警方再拘捕其他同事⋯寧願我講晒畀你哋聽,你唔好搞其他人啦」。

鍾稱早前沒申保釋

望盡快獲釋照顧妻子

伍又提到,鍾被控後沒即時申請保釋,指其主問時的證供,「可以開脫你罪名喎?你哋報道精神面貌,法庭信唔信係一回事,但係對你有利?」鍾指,當時認為同類案件保釋機會低、不想花費心力。

伍追問,本案處理終止聆訊時,「D3 都申請保釋,你都唔申請?」鍾問「我嘅考慮係咪對案件咁重要?」其後他解釋,一方面預計自己最後會被定罪,希望案件盡快審結、獲釋後照顧妻子;另一方面,擔心與林一起申請保釋,「雖然我知法官閣下係獨立考慮,但我以為兩個申請保釋機會細咗」,最終僅林申請保釋。他續指,其後因妻子涉及的《蘋果》案審期出現很大變化,故改變主意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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