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2|多間同一圖則獨立屋 疑向下鑿穿多一層 政協兼選委涉僭建

紅山半島懷疑僭建問題越揭越多,《集誌社》調查發現,除有獨立屋懷疑挖擋土牆僭建地庫外,有大批同款圖則的獨立屋,懷疑已向下「挖通」一層,並安裝了落地門窗。也有獨立屋「用盡」屋與屋之間的「窄巷」空間,懷疑僭建出兩層高的「新獨立屋」,外觀與原有的屋宇「融為一體」。有懷疑僭建單位的業主,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兼選舉委員會委員。

攝影:Nasha Chan

《集誌社》透過航拍影像,並比對屋宇署核准圖則等資料後,發現屋苑松柏徑 24 號至 178 號沿海範圍的 78 間獨立屋中,有 22 間疑涉向下僭建,當中八間屬 80 號或之前的單位,其餘 14 個單位則位於 82 號至178 號。

懷疑僭建解構 同一圖則疑同一僭建手法
懷疑僭建解構 同一圖則疑同一僭建手法

卧室對落位置被挖成新樓層

除了早前報道擋土牆上有玻璃門窗或冷氣機,懷疑是僭建地庫的情況外,記者另外發現,有大批屬同一款圖則的單位,疑在主臥室樓層(即第一樓層)下方,挖走內裏的填充物「向下發展」,以獲取額外一層。

翻查屋宇署資料,紅山半島松柏徑 136 號至 178 號屬同一建築圖則。根據圖則,該款獨立屋只有三層,位於底部的第一層的主臥室樓層,對出有一條長樓梯,通往花園平台;花園的較後位置,有一道牆,牆後為填充物,在主卧室的下方,未有其他空間。

136-178號獨立屋圖則解構
136-178號獨立屋圖則解構

最少四單位第一樓層下方 牆身見落地玻璃門窗

惟《集誌社》根據拍攝所得的影像,發現有獨立屋從主卧室向下挖了最少一層,該懷疑僭建的層數,位於花園平台後方,這個空間,本應是填充物。松柏徑 144、160、162、164 及 174 號,都出現這情況。其中 144、160、162 及 164 號屋第一樓層下方均出現大型落地玻璃;而174號則正進行工程,故單位結構暴露在外,可見該單位第一樓層下方,據圖則所指,原應充滿填充物的地方已被挖空,內裡放有建築材料;而單位正對出的花園平台,即擋土牆後方明顯凹陷,並放置了一把高梯。

懷疑僭建解構
懷疑僭建解構
紅山半島
紅山半島

懷疑有僭建的 160 號獨立屋(右二橙色),疑向下多出一層,有落地門窗。

160 號獨立屋(右二橙色)
160 號獨立屋(右二橙色)

174號獨立屋(右三白色屋)正進行工程,單位結構暴露在外,可見該單位第一樓層下方,原應充滿填充物的地方已被挖空。

業主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曾提名李家超選特首

其中,懷疑有僭建的 160 號獨立屋,疑向下多出一層,有落地門窗。資料顯示,屋主為「龍進投資有限公司」,在 2012 年以 9200 萬購入獨立屋。該公司由盧業樑持有。

盧業樑是高柏資本控股集團主席、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選舉委員會委員、香港友好協進會副主任。盧業樑在去年有提名李家超參選行政長官。就懷疑僭建問題,《集誌社》日前經集團向盧業樑查詢,至今未獲回覆。

翻查資料,盧在 2018年,成為全國政協委員,接受傳媒訪時時,曾透露自己是「一個黃大仙貧民區長大的農民子弟,在自己的土地上,當二等公民,然後今天我當(全國政協委員),習近平新時代,你說我能不激動嗎?」他當時也曾說,自己從小就看到殖民地「假」,「獅子山下,木屋區遍地都是,從黃大仙、獅子山的山坡,到鑽石山都是沒有人照顧的窮人」。

政協兼選委會委員涉僭建
政協兼選委會委員涉僭建

擋土牆身有玻璃門窗或冷氣機

此外,繼松柏徑 24 號至 80 號有 8 間擋土牆身有玻璃門窗或冷氣機,疑有僭建地庫外,該路段 82 號至 178 號一帶,亦有十間獨立屋擋土牆身出現核准圖則未有的玻璃窗,懷疑同有僭建地庫,涉 90、92、116、118、120、122、124、132、142、162 號,其中 162 號疑同時挖去第一層下方填充物、擋土牆有玻璃窗及加裝冷氣,平台左方有小型構築物、內部疑有樓梯通往單位下方。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任會長、資深屋宇測量師林濬查看上述 10 個單位的照片後指,根據經驗,玻璃門窗主要用作採光,認為門窗後方或有向下增建的空間,若無向相關部門申請則屬僭建。

懷疑僭建解構
懷疑僭建解構
懷疑僭建解構
懷疑僭建解構
懷疑僭建解構
懷疑僭建解構

而根據屋宇署資料,90 及 92 號涉及另外兩款不同的圖則,撇除室外游泳池,兩個單位均只得四層;泳池前方為靠近山坡的擋土牆,泳池及位於最底層的主臥室樓層下方不應有其餘空間。惟《集誌社》記者 9 月 11日在現場觀察發現,上述兩間獨立屋的擋土牆上,均有圖則內未有提及的玻璃門窗;記者上周三(20日)再到場觀察時,發現 90 號屋正進行工程,已拆除擋土牆上的玻璃窗,牆身被鑿穿、明顯見到牆後凹入有空間、放有雜物。

鑿穿外牆裝玻璃門 連接「新獨立屋」天台

而 92 號獨立屋除擋土牆有玻璃窗外,根據核准圖則,該屋只有兩棟、樓高四層的垂直建構物。惟據現場觀察,該屋左方(即近 90 號屋的方向),較原有核准圖則多出一個兩層高的建構物;該建構物頂部設有花園露台,原有客廳樓層(即第三樓層)左方外牆亦被鑿穿以通往該露台。

根據城規會大潭及石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松柏徑 24 號至 134 號獨立屋位於「住宅(丙類) 2 」,連同開敞式停車間,該支區建築物的最高高度只可達 4 層。規劃署回覆稱,根據署方紀錄,城規會並未收到更改紅山半島住宅發展地段建築物高度限制的規劃申請。

另外,《集誌社》9月14日起向屋宇署查詢相關單位分別曾否就拆除擋土牆、在擋土牆上增設門窗、在擋土牆內或升高地台所得的新增空間內增設房間提交申請。署方在八日後,即9月22日回覆稱,若涉及改動私人斜坡以加建地庫,或改建地台以增設房間等工程,業主必須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委任認可人士等向署方呈交圖則。而針對紅山半島臨海獨立屋的僭建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屋宇署著記者參閱政府當日公布的相關新聞公布,未有回應個別單位有否提交申請。

翻查當日新聞公報,政府發言人稱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已展開大規模聯合行動,分批巡查懷疑違規臨海獨立屋,而為免影響下一步檢控工作,港府現階段不會披露個別個案的詳情或調查細節。

紅山半島
紅山半島

《集誌社》檔案

「唐宮」僭建 2400 平方呎地庫 平均每呎罰 45 元

紅山半島山泥傾瀉令社會重新關注獨立屋僭建,有關問題在香港並非新鮮事。如曾任政務司司長、現任西九管理局董事局主席唐英年,在 2012 年參選行政長官期間,被揭發其九龍塘約道大宅有大規模僭建,僭建地庫面積達 2400 平方呎。隨後唐英年太太郭妤淺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 11 萬港元,即每呎僭建面積被罰 45 元。

同年,當時身為候任行政長官的梁振英,被揭其山頂貝璐道裕熙園單位出現有多處僭建物。其後他再被揭地下低層有一道圖則上沒有的磚牆,牆後有約 322方呎的空間。梁振英曾辯稱有關的空間及後有磚牆圍封,稱「僭建處理咗,個僭建就唔存在」。屋宇署最終僅向梁振英發出勸喻信,要求梁在限期內清拆僭建物及密封違例空間。

另外,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海詩的兩座別墅,在 2018 年被屋宇署證實共僭建約 1770 平方呎,其中潘名下的 3 號別墅共僭建 950 平方呎;他其後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罰款兩萬元,即每呎僭建面積被罰 21 元。律政司另考慮法律意見後,決定不起訴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除獨立屋僭建,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亦存在多時。申訴專員公署年初公布主動調查結果時,提到在 2012 年至 2021 年的十年間,就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執管行動,只有 972 宗個案獲檢控並成功入罪,平均罰款約 9500 元、只有 9 宗個案被判監,形容現時的懲處並無足夠阻嚇力。

根據《建築物條例》,若有人未經批准而進行建築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 40 萬及監禁兩年;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日子,按日罰款兩萬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認為,僭建問題不容易發現,故法例阻嚇性相當重要。他指出,相關罰則最高罰款雖達 40 萬,惟法庭一般只會在罰款範圍內根據嚴重程度而按比例罰款,不會判處最高罰款,導致「好多時只係判得一萬幾千」。謝補充,過去十年本港物業價值升幅很大,有關僭建罰則卻未有調整,加上部分業主會因僭建得到額外「enjoyment(享受)」,形容現時罰則與違規帶來的得益「不成正比」,加上僭建調查須以年計,認為港府應儘快提升執法及罰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