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結業|調查:85%支持就預繳式消費合約設法定冷靜期 鄧家彪冀發卡銀行向消費者退款
大型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上月宣布暫時全線結業,引發社會討論為美容和健身行業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讓消費者在期間無條件退款及取消合約。新青年論壇聯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辦事處進行調查,發現高達85%市民支持就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最多受訪者支持設14個工作天的冷靜期。
近80%認為現行法例對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
香港現時主要透過《商品說明條例》保障消費者權益,調查在上月17日至30日訪問702名市民,僅有11%受訪市民認為有足夠保障,另外高達 78%則認為保障不足夠。調查結果顯示有85%受訪市民支持針對美容和健身行業的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較多受訪市民選擇14個工作天(33%)和21個工作天至1個月的冷靜期(32%),其次則為7個工作天,有26%。有業界代表提議以自願規管形式,包括自願提供冷靜期以取代立法。是次調查結果顯示有56%受訪市民不認同行業自我規範的做法。
75%支持設立預繳式消費合約年期上限
除了法定冷靜期,個別健身中心出現不合理時長的預繳式會籍合約。針對合約年期限制,有75%受訪市民支持立法,較多受訪市民認同最長合約限期為1年(52%)或3年(21%)。鄧家彪提到業界或指如電訊業和保險業均是自行定立冷靜期,並行之有效。他解釋健身及美容商家規模大小不一,不如電訊及保險業是「超大企業」,公司「有頭有面」,亦有分別擁代表性的通訊業聯會及保險業聯會監管落實自願冷靜期。因此,他促請政府盡快展開立法工作,就預繳式消費合約設最少7日的法定冷靜期,亦可用消費金額劃分不同期限的法定冷靜期。
現時無法定冷靜期,雖可由海關執法。不過,鄧家彪認為法定冷靜期不論對消費者、銷售員及商家都有保障,因為「大家都唔想去到海關處理個案,係刑事罪行,對商戶同銷售員都唔係好事」。另外,他舉例早前「球王」美斯在國際邁阿密香港表演賽缺陣,當時很多入場人士都不期望退款,在多番爭取下主辦單位終退款一半,他促請政府今次亦需重振市民及旅客的信心,認為在香港消費有保障。
工聯會協助約100名舒適堡苦主追討損失,建議消費者到發卡銀行申請退款,不過他指目前無一宗個案成功退款。個案指銀行要求出示當初「會甩色嘅單據」,「小市民感覺被刁難,係咪唔想幫我退款」。鄧家彪希望金融管理局介入與發卡銀行商討,為苦主退回舒適堡預繳款項。他指了解到有個案的合約年期直到2057年,他指舒適堡的租約都不會去到2057年,反問如何有能力承擔為消費者提供此「超長合約」,認為政府可就訂立合約年期上限諮詢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