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經緯稱絕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削弱矮化架空《香港國安法》

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公署署長董經緯表示,特區國安委與駐港國安公署執行機制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切實堵住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 董經緯在律政司舉辦的「國安法律論壇」致辭時表示,在一國兩制的獨特制度安排中,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必然會遇到許多複雜的新課題。《香港國安法》指明,香港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若與《香港國安法》不一致,會適用《香港國安法》規定,充分發揮《香港國安法》的淩駕性威力,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機構,以任何方式削弱、矮化、架空《香港國安法》。 董經緯說,中央充分信任特區、支持特區,尊重特區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特區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將處理有關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利和責任賦予特區,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的「兜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