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就虛假陳述定罪上訴至終院 雙方陳辭後押後裁決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製作有關元朗7.21事件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早前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成。她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聽取雙方陳辭後,將案件押後裁決。 代表蔡玉玲一方表示,只要取用有關資料並非用作非法用途,申請就應該獲批。律政司一方表示,新聞調查與交通運輸事宜無關,不應獲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