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能工程三員工涉MIRROR演唱會事故今早提堂

男子組合MIRROR去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第四場時懸掛在舞台上的巨型屏幕突然墮下,擊傷2名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重傷。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2名項目經理及1名技術統籌涉案被捕,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及1項交替欺詐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30日上午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3人獲准保釋候訊。案中共7名控方證人為被告工作伙伴。 3名被告依次為藝能工程40歲項目經理吳凱瑩、59歲技術統籌林志華及48歲項目經理梁耀祖,3人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一上午11時至下午1時向紅磡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吳凱瑩和林志華獲准於4月1日至20日和5月1日至18日,分別到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