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董事作虛假商品說明囚8個月 海關稱具阻嚇力

一名裝修公司董事承認在一宗工程中作出虛假商品說明,被判罪名成立,即時監禁8個月,是《商品說明條例》於2013年修訂以來,有關裝修行業不良營商手法的最高刑罰,公司亦被判罰款3000元,海關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判刑具阻嚇力。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第一組指揮官曾凱婷說,事主2021年9月委託涉案公司為粉嶺新購入的物業裝修,工程費用達19萬元,並應裝修公司要求,支付一半工程費即大約96000元。 事主收樓後通知有關公司可以裝修,但對方以不同理由推搪及拖延,之後失去聯絡,亦從來沒有幫事主新居進行過任何裝修。海關指,被告公司早於2021年7月已開始財困,向事主收取了的費用,用作支付公司其他開支,海關呼籲商戶要守法,消費者要光顧有信譽的商戶,並保留交易的單據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