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吳偉漢認罪 收賄57萬包庇夜場

【星島日報報道】偵破「警魔」徐步高案,被視為警隊「明日之星」的反黑警司吳偉漢,於一五至一七年間向兩間位於灣仔的私人會所,預先就警方查牌掃黃行動通風報信,甚至向會所負責人泄露警方收到兩封針對會所的匿名告密電郵,藉此換取每季收取十一萬四千元,合共五十七萬元及免費妓女性服務報酬,吳偉漢連同會所股東兼董事欒其祥,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另一小股東謝凱健則承認協助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法官李志豪將案押後至十月十八日判刑。 辯方大律師梁榮照求情形容,本案令人失望及心痛,被告為自己犯案感到羞恥,深知令家人及警隊蒙羞。比吳年長一歲的妻子在四十七歲高齡誕下女兒後,夫婦二人為追多一個兒子而多次嘗試人工受孕,花費不菲,終成功誕下兒子,吳在經濟壓力下「一時軟弱」才犯案。吳將喪失近五百萬元長俸及每月約四萬元的退休金。 案情指,吳偉漢於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從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調往港島總區刑事總部,擔任警司(行政及支援)(刑事)一職,職責包括監督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工作,處理聯合財富情報組提出的要求,以及監管為臥底行動提供資金的酬金及特別服務預墊金。 一五年九月警方就私人會所MBC懷疑涉及色情活動採取突擊搜查,並拘捕謝凱健、四名會所職員,以及六十二名來自內地及台灣的陪酒女侍應。同月十九日其中一名陪酒女侍應在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吳偉漢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後,四名會所職員、五名女侍應分被控協助教唆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而謝則於一六年四月獲無條件釋放。最終一人獲撤控,兩人棄保,餘下六人經審訊後獲裁定表證不成立。 同年十一月一日警方收到匿名投訴電郵,內容指警方突擊搜查MBC,但只有代罪羔羊被捕,負責人及老闆依然逍遙法外,投訴人指MBC將開設新會所擴充賣淫生意,當中涉及三合會,促請警方採取執法行動。一七年初警方再收到第二封匿名投訴電郵,指由於警方程序出錯,引致MBC的被告脫罪,令MBC繼續賣淫、洗黑錢及毒品勾當,每月賺取逾一百萬元,但反三合會行動組及牌照課只是「做大龍鳳」,事先通風報信去查牌。 吳偉漢均是上述兩封匿名投訴的電郵收件人之一,時任高級警司文達成接獲匿名舉報,即召開會議,探討應否派出臥底滲入MBC,但由於臥底行動備用金緊絀,再加上吳認為MBC經過之前的行動已提高警覺,臥底行動並不可行。 控方指,吳偉漢獲定期匯報MBC及GOLDEN案的調查情況,而廉署接報進行「狗仔隊」跟蹤,發現吳於一六年至一七年一月期間,先後共十一次與欒其祥及謝凱健見面,甚至曾到訪MBC,其中七次欒其祥均登上吳的車內傾談二十至五十分鐘不等,一次吳跟隨欒謝二人登上一艘由黃藝擁有的船隻遊船河。另一次吳與謝和黃藝在尖沙嘴麗思卡爾酒店內晚飯,餘下兩次吳與欒往返深圳香港。 三名被告為五十四歲警司吳偉漢,私人會所MB Club Mont.Busa(MBC)及GOLDEN的共同經營者及董事欒其祥(四十七歲)及謝凱健(三十八歲)。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〇四六——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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