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投訴大律師專業失當 涉 612 基金資助案件 大律師公會:投訴不成立|Yahoo

警方投訴大律師專業失當 涉 612 基金資助案件 大律師公會:投訴不成立|Yahoo

【Yahoo 新聞報道】警方國安處在 2022 年拘捕「612 基金」信託人時,指控有律師和大律師涉嫌專業失當,並向兩個律師會投訴。大律師公會今日公布調查結果,指沒有足夠證據顯示 38 名大律師涉及專業行為失當,亦沒有發現有誠信問題或刑事成份,相關投訴的調查終結。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今日向傳媒表示,公會之前收到有關 38 名大律師被投訴,指他們處理 612 基金資助的 2019 年社會事件個案時,涉嫌專業行為失當。公會執委會經審視及分析相關證據,已確認調查報告。

他指投訴主要分為三類,部份大律師涉及多於一項投訴。第一類投訴涉及 7 名大律師,指他們在相關法庭個案中,以義助形式延聘(pro bono),但實際上被有收取費用。調查結果指,該 7 人有一部份的確義助形式延聘,沒有收取金錢,一部分則從未向法庭表達是義助,結論是沒有足夠證據顯示這類投訴成立。

第二類投訴涉及 26 名大律師,指他們在收取有關費用時,沒有經指示事務律師,直接向「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或基金收取支票。調查發現,有 24 名律師都可以提出物件,證明有關支票是由指示事務律師樓轉交他們。有 2 名大律師沒有保存相關文件紀錄,但提供了部份文件記錄,技術上是違反了有關守則,但沒有證據證明他們繞過其律師事務所。在此結論下,公會認為投訴未能成立。

第三類投訴涉及 29 位大律師,此他們同意「按結果/條件收費」,做法違反有關守則。調查發現,相關委聘文件並沒有類似字眼。根據基金會向外公布的資料,大律師在有關案件所獲的律師費,是按已公布的劃一金額收取,不構成「按條件收費」。有 2 個個案,涉事大律師沒有保存全部文件記錄,所以技術上有違規,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按條件收費,故結論認為第三類投訴亦不成立。

杜淦堃指,大律師公會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該 38 名大律師如投訴所指,有專業行為失當,亦沒有發現涉及個案有誠信問題或刑事成份。公會一致通過無需向大律師紀錄審裁處呈交被裁定不成立的投訴。有關的調查已經終結。沒有保存全部紀錄的大律師有違反行為守則規定,公會已向他們發信,督促他們往後要保存有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