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偷鮑魚案 高級督察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高級督察黃敬修被指偷鮑魚案,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香港警察Facebook)
高級督察黃敬修被指偷鮑魚案,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香港警察Facebook)

高級督察黃敬修被指在前年於警察總部內,偷取兩罐屬於警方的鮑魚,被控盜竊。案件今日(28日)在東區法院審結,黃敬修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30歲高級督察黃敬修,案發時任職警察公共關係科,被指在2020年10月8日,在警察總部的11樓偷取兩罐屬香港警務處財產的即食鮑魚。裁判官溫紹明今日裁定,黃的盜竊罪名不成立。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警總偷鮑魚案-高級督察被裁定罪名不成立/340535?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