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程序|扑鎚第一步:簽臨約、畀細訂注意事項

選定心儀單位,買賣雙方商議好價錢,就是「扑鎚」做買賣決定的時候。買賣雙方會簽署第一份文件,叫「臨時買賣合約」,買方亦會在簽臨約時,向賣方繳付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
選定心儀單位,買賣雙方商議好價錢,就是「扑鎚」做買賣決定的時候。買賣雙方會簽署第一份文件,叫「臨時買賣合約」,買方亦會在簽臨約時,向賣方繳付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

揀清楚、睇清楚、查清楚,選定心儀單位,買賣雙方商議好價錢,就是「扑鎚」做買賣決定的時候。買賣雙方會簽署第一份文件,叫「臨時買賣合約」,買方亦會在簽臨約時,向賣方繳付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

「臨時買賣合約」比較簡短,當中大致列明了雙方擬定的成交價錢、物業基本資料、成交日期、單位內櫳狀況(如是否曾改動間隔)、連同哪些牌子及型號的傢俬電器交吉(宜拍照作紀錄)、付款方式、訂金金額、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時間,以至雙方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等等事項。所有口頭承諾及協議都必須清楚列明臨約內,如經由地產代理搵樓,這份臨約會由地產代理為買賣雙方預備,而代理一般只會提供標準臨約(即代理行編製的合約)。

此外,還有一些特別情況:

  • 買賣雙方可按各自需要,要求在臨時買賣合約上加入不同事項,例如買方可要求賣方在臨約上聲明單位沒有已知的改動、滲漏及不幸事故。

  • 如屋苑或樓宇如成交時正值大維修,究竟費用是由買賣雙方哪一方承擔?最好在合約內列明清楚。

  • 目前新冠疫情期間,買賣雙方隨時有機會在簽臨約後被隔離,地產代理監管局建議雙方可於臨約列明一旦任何一方或律師被隔離,雙方可進入寬限期,變相延長交易期限,以及列明廢除交易有何安排。

臨時訂金銀碼:與賣家打心理戰

簽臨約時,買方須向賣方繳付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所以準買家最好帶定支票簿。「細訂」金額普遍為樓價的 3 至 5%,主要是由買賣雙方協議,當然也視乎當時樓市環境。如果樓盤搶手,準買家可能需要增加細訂金額,以表示誠意。部分買家為防業主出售後反悔,往往會提高訂金比例,藉以增加業主反悔代價。另外,為防業主收訂後失蹤,買方於繳交訂金時,可把訂金直接交予賣方的代表律師託管。

簽臨約後想「撻訂」?

遇上樓市波動,買家賣家簽臨約後也有可能「反悔」。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正式買賣合約」期間的14天時間內,買賣任何一方如想取消交易,就需要賠償雙倍訂金,以及支付買賣雙方代理佣金。有時部份買家賣家甚至會在臨約上加上「必買必賣」條款,此時買家若反悔決定取消交易,除要賠雙倍訂及支付雙方代理佣金外,更會被賣家追收物業重售差價及律師費,所以簽臨約前,必須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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