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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會計師:不要輕信提早領取強積金作招徠的宣傳

【Now新聞台】有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更新內部指引,容許以BNO簽證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積金局指特區政府已表明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因此不能依賴相關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英國1月底接受港人申請BNO簽證移居當地。據了解,宏利二月底發出內部指引可接受以BNO簽證,作為永久離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證明文件,但要視乎當時的移民政策,除了簽證,申請人還要提交補充資料,包括機票和落地證明等。

積金局發聲明指,由於政府已表明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因此不能依賴以BNO護照或其相關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強積金受託人有責任依據法例行事,在處理永久離開香港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角色,積金局會繼續與受託人方面作出跟進。

現時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要到民政事務處宣誓聲明將於何時離港、去哪裏,表格列明積金局或會將個案轉介入境處,確認申報是否屬實。

有會計師指,積金局有權向受託人公司索閱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包括簽證資料。

執業資深會計師林智遠:「理論上是受託人索取資料之後,自己研究和調查及決定是否批准,但積金局方面會有監察角色,例如突然看到某個受託人為何有這麼多這類表格申請,是有可能會索取相關資料,要他們(受託人)解釋。」

他又提醒市民轉換受託人牽涉時間和費用,發假誓亦涉及刑責,不要隨便輕信提早領取強積金作招徠的宣傳,要自己小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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