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油尖掃黃拘11內地女 年紀最大53歲
油尖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11日)在區內展開代號「烽火」(FIRESTORM)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1名年齡介乎21歲至53歲的內地女子,她們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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