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餐廳東主追余德丞1466元 官指無聊瑣碎濫用司法程序駁回申索

申索人陳興濤。
申索人陳興濤。

【星島日報報道】前 TVB 藝人余德丞今年7月與2名YouTuber合拍試食片,片中被批評食物難食的深水埗農場餐廳東主陳興濤,早前入稟小額錢債處向余德丞追討店鋪租金及電費逾1,400元。案件今日再訊,余德丞未有到庭,暫委審裁官李英瑜認為,本案申索無聊瑣碎,濫用司法程序,雖明白申索人在疫情期間經營餐廳困難,或會對網上評論感到不是味兒,惟本案在法律或證據上都毫無勝算,因此駁回申索。

審裁官指,同意被告早前提交的抗辯書所述,本案申索無聊瑣碎,濫用司法程序。申索人認為包括被告在內的3名網絡主持,在沒有未有告知他的情況下,進行商業性牟利拍攝,屬於欺詐行為。但被告與申索人只是食客和店主的關係,後者沒有申索基礎,從涉案片段可見,被告從未有掩飾其拍片行為,不能構成欺詐,申索人說法並無依據。餐廳員工當時沒有阻止拍攝,被告行為並未造成租金水電損害,也無證據顯示他擁有片段或用以牟利。

針對申索人稱片段奚落及侮辱餐廳,含有誹謗陳述,審裁官則指此非小額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被告在片中只是表達個人意見,並非切法蓄意對申索人造成損害,亦沒有證據顯示其所採用的言詞虛假,認為申索人沒有法律依據指控被告有收取額外費用造成租金損失。綜合而言,本案無論在法律或證據上都毫無勝算,最終決定駁回申索。

陳興濤於庭外稱會提上訴,稱自己經營餐廳逾30年,不論評價正面或負面都會誠心接納,斥余德丞「呃咗幾十萬人」,批評其抗辯書的說法「無家教」。陳又透露,片段上傳網站後,餐廳生意減少「一半有多」,但余德丞等人卻沒有承認錯誤。

申索人陳興濤於申索書指,被告余德丞在2022年5月29日未經申索人同意,盜用了申索人的私人地方進行商業性用途的拍攝,故向余索償當日拍攝的租金連電費共1,466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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