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萬涉違商品例投訴 700宗提控

海關過去10年接獲逾7萬宗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投訴。
海關過去10年接獲逾7萬宗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投訴。

【本報訊】本港過去10年涉及《商品說明條例》(下稱《條例》)的投訴逾11.4萬宗,分別來自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及消委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交代《條例》過去10年的數據,截至2月底,海關共接獲7.2萬宗懷疑違反《條例》的投訴,當中有逾700宗檢控個案,包括監禁及罰款,88人被判囚,個案最長被判囚27個月。

最長判囚27個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稱,海關接獲7萬多宗投訴中,有3.4萬多宗因沒有足夠資料,而未能透過《條例》處理,其餘約3.7萬宗當中,有2,322宗處理得到,包括1,050宗已採取跟進工作,例如簽承諾書或發警告信,海關亦就700多宗個案提出檢控,成功檢控率逾90%。

根據文件資料,海關在接獲的72,008宗投訴中,佔最多為虛假商品說明(52,692宗),已完成處理71,445宗投訴。經初步審視後,34,206宗投訴被評核為不涉及違反《條例》,已予結案;完成的檢控個案有714宗,其中定罪個案660宗,法庭判監個案有123宗,最長監禁期為27個月,共有88人被判囚。罰款個案502宗,金額由500元至15.2萬元不等。

除海關外,通訊辦及消委會亦有接收投訴,合共達114,245宗。當中通訊辦共處理4,188宗投訴,提出刑事檢控的有一宗,並成功檢控及罰款,亦已就211宗個案向有關持牌人發出勸喻信敦促其注意有關事宜。至於消委會共處理38,049宗投訴,其中可跟進的投訴共有24,402宗,包括23,959宗已予結案,其餘443宗仍在調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