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擬放寬遙距泊車功能 停車後車載顯示器可播片

【on.cc東網專訊】近年汽車科技日新月異,惟部分功能受制於法例過時而未能在本港使用。運輸及物流局及運輸署的最新文件提出7項修例,包括放寬使用遙距控制泊車功能、放寬安裝視像顯示器限制等。當局指,相關法律草擬工作正在進行,計劃明年上半年提交相關法例修訂建議。

當局指,近年新款汽車配備先進駕駛輔助系統,如在停車場等狹窄環境下,遙距泊車可助司機安全停泊車輛。當局指,鑑於遙距泊車功能的技術和安全要求已得到充分實證,故建議修例放寬使用。駕駛人士使用相關操作及駕駛模式有所改變,但原則上司機仍負有法律責任。運輸署會制定技術指引,包括操作模式、司機與車輛的距離、斜路操作等,以確保道路安全。

修訂視像顯示器的法定要求方面,現時法例規定安裝在司機可看到或觸及的視像顯示器,只能向司機提供汽車現況資料、四周範圍當時的閉路式視景,以及當時所處位置或導航資料,而不能顯示電視節目和電影等任何其他資訊,以防止司機分散注意力。當局指,經參考海外做法後,建議當車輛已停泊好,便放寬容許顯示器顯示任何種類資料。當局另提出其他建議,包括要求新電動車安裝車輛聲響警示系統,當低速行駛時能提醒附近行人或道路使用者;引入「攝影機-顯示器系統」的要求等,容許新款車輛使用,並取代傳統反射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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