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僱傭條例無支付工資 建築工程公司判罰5萬元

【on.cc東網專訊】勞工處今日(17日)表示,日進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早前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向1名僱員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而被檢控。該公司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5萬港元。法院亦命令該公司須向有關僱員,支付尚欠的款項合共7.92萬港元。

發言人表示,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1名僱員的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

勞工處又指,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訊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以及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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