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選舉新建議指引列明 5年內違反誓言即喪失資格

選舉管理委員會為明年初的鄉郊選舉及往後補選制定新建議指引,為期30日的諮詢期今日起至下月9日。 新建議指引列明,任何人在選舉日前5年內,因拒絕或忽略誓言;或被裁定為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即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鄉郊代表的資格。 選管會主席馮驊說,明年鄉郊選舉的提名表格會作修改,清楚列明擁護《基本法》條文,以及加入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提述;簽署有關提名表格,代表已明白相關法例要求及責任,因此不用額外簽署確認書。 被問及要否設資格審查,馮驊說,提名是否有效一直以來由選舉主任決定,而全國人大去年的相關決定,並無將鄉郊代表選舉的提名有效性,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