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裁定稅局上訴得直 醫生補水賠償170萬須徵稅

【on.cc東網專訊】前立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向醫院管理局追討9年來的工作補償金獲逾170萬港元後,稅務局將賠償額納入2012/13年度薪俸稅計算中,法院早前裁定稅務局的決定屬錯誤,局方不服並上訴至終審法院。局方指醫生在休息日及假期工作,所獲賠償屬「從受僱工作所得的入息」,故應納稅。梁一方則認為補償並非入息,毋須繳稅。終院今(10日)頒判詞,一致裁定稅務局上訴得直。

本案上訴方為稅務局局長,梁家騮則為答辯人。原訟庭及上訴庭早前均裁定梁家騮收取的補償金,應被界定為醫管局違反僱傭合約權利而作出的賠償,非僱員根據僱傭合約提供服務「從受僱工作所得的入息」,因此不應課繳薪俸稅。稅務局提出的法律問題指,根據《稅務條例》,為補償僱員因僱主要求在休息日和假期工作而喪失合約規定的權利而向僱員支付的金額,是否屬於「從受僱工作所得的入息」。

案件編號:FACV 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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