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衞局向立會提交草案擬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毋須考試每次3年期

醫衞局向立會提交草案擬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毋須考試每次3年期

醫務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護士註冊修例草案》,建議透過「有限度註冊或登記」和「特別註冊或登記」制度,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港執業,毋須通過任何考試,每次限期為3年;又建議將符合持續護理教育規定,訂為所有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草案明日刊憲,並於下周三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

其中「特別註冊或登記」制度,申請人要在香港以外地方取得相關資格,並以課程內容而論,大致上可與管理局認可的正式註冊或登記訓練課程比擬,也要完成相關訓練課程,之後要有最少三年在診所或醫院工作的全職臨床經驗,執業範圍不受限制。

草案提出,特別註冊或登記護士如在指明機構工作不少於5年,工作表現獲聘用機構評為良好及勝任,則符合資格轉為正式註冊或登記。當局認為根據管理局的準則進行評核,足以確保護士專業質素達到正式註冊水平,毋須參加執業考試。

至於「有限度註冊或登記」,申請人取得資格後要有至少一年全職臨床經驗,管理局可按人員之前的臨床經驗施加執業條件,之後可獲衞生署、醫管局或院舍等指明機構工作。

當局又建議引入暫時註冊或登記安排,讓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護士在香港進行學術交流和臨床示範,為期可達14天。

當局說,本港多年來面對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日益嚴重。截至去年底,全港共有66000多名註冊和登記護士,護士與本地人口比例落後於一些已發展國家,在2022至23年度,醫管局和衞生署護士流失率均為大約一成,當中超過2500宗為非退休流失。

醫務衞生局表示,雖然已推出多項措施,但培訓本地護士需時,提升訓練容量亦有實際限制,不能單憑增加本地訓練學額解決迫切的人手問題,需要盡力開闢非本地人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