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暫住公屋轉資產 收緊富戶搬遷期限

房委會曾討論應否修訂公屋「世襲制度」。
房委會曾討論應否修訂公屋「世襲制度」。

大埔碎屍案揭發死者前家翁鄺球,在手持價值逾7,000萬元的加多利山豪宅單位下,仍以綠表資格買入居屋單位,引起社會關注公屋富戶問題。消息指,房屋委員會有意收緊持「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的暫住時間,因有一半持暫住證的富戶趁搬遷限期前轉移資產以再符合公屋資格,房委會亦擬討論應否修訂公屋「世襲制度」。有議員同意收緊暫住證富戶的暫住期以杜絕公屋富戶「走法律罅」,但對於修訂公屋「世襲制度」則有所保留。

房委會早前擬檢討公屋富戶政策,並於上周舉行集思會討論相關議題。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需申報資產,並在之後每兩年再申報一次,若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將發出遷出通知書,但會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可以市值租金繼續租住公屋,最長可達12個月。

消息指,現時房委會轄下單位約有80戶持有暫住證,當中有一半富戶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以便再次符合公屋資格。據了解,會上有委員表示,擔心給予12個月暫住期太長,若富戶乘機轉移資產便可再次符合資格居住公屋,認為制度存在漏洞讓人濫用公屋,故建議收緊期限。但有其他委員認為,現時持暫住證的人不多,改動現有政策或會「誤中副車」,需再仔細研究有關做法。

世襲制細節複雜 暫不處理

至於公屋「世襲制度」問題,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的子女可申請加入戶籍,以便日後繼承父母的租約,外界指不公平。不過,會上有委員認為此議題細節複雜,不能簡單處理,否則會有反效果,例如令年輕人減少照顧年邁父母,故現階段未有定案。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擬於本月下旬加開會議,以討論現行一系列政策,屆時或會討論收緊富戶政策的議題。

房委會委員兼議員梁文廣表示,認為收緊暫住證暫住期與收緊綠表買居屋資格方向類似,均是房委會表達解決公屋富戶問題的決心,他認同應要簡短公屋戶暫住證的時限,「嚴格啲咁公平分配房屋資源」,但應否一刀切取消暫住證需再探討。「世襲公屋」方面,梁坦言若子女附合公屋審查資格,但在父母離世後便不予居住「好似講唔通」,故若修訂此政策需小心,避免操之過急拍板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