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指恐嚇手段無助解決問題

對於有人發起「佔領中環」行動去爭取普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市民有很多合法途徑表達意願,做有恐嚇成分的事,不能解決問題。

陳弘毅指出,表達意願有很多合法途徑,例如2003年「七一遊行」都是大規模的群眾運動,是合法進行,當時都無人提出要用「佔中」這些公民抗命等非法手段,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的具爭議性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