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料年底合法化 擬監管出廠限速裝置 超速須即時停供電

【on.cc東網專訊】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雖然不時發生意外且安全存隱憂,但近年在本港愈趨普及,日前亦有消息指港府將立法規管。運輸署研究小組成員兼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今日(10日)透露,當局就上述代步工具最快於今年底合法化,並考慮加入電動車限速裝置,要求製造商限制有關產品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里,一旦超速可即時停止供電。

李耀培出席電台節目時,透露政府就電動單車等立法規管的意向,其中要求扶手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只能行走單車徑。但由於過往亦有發生自焚意外,因此有關工具的電池亦必須先經過安全認證。至於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由於未必有車頭燈和有效的煞車制動系統,不符照明、煞車系統等要求,因此未能合法化,繼續禁止在香港使用。

就限速要求方面,李耀培指是參考了其他國家的例子,同時亦因考慮到電動單車或滑板車需與普通單車共用單車徑,故都要顧及普通單車的速度。如有市民現時已有的電動車未達上述限速要求,可能需要交還製造商或代理商,重新維修至限速在25公里以下,日後才可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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