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藏長短火槍彈 控方指被告知情下管有

【on.cc東網專訊】執法人員2018年除夕在紅磡截獲一名青年,在他的住所檢獲近千發子彈、手槍及滅聲器等。他否認管有火器及彈藥罪,案件今日(9日)在高院開審。控方指,被告警誡下起初說是Wargame舖買,之後又說是一個叫「阿高」的人交予他保管,對方沒有指明如何處理,並告訴他這些物品是「道具」、「裝飾用」,屬合法、「唔會有事」。被告承認曾將子彈「拎起嚟睇過」。部分子彈上亦有被告DNA。控方指,被告必然是在知情下管有這些槍械及子彈。

現年24歲被告梁頌仁,被控於2018年12月31日,在黃埔花園一單位內無牌管有2支手槍、3個滅聲器和899發子彈。控方開案陳詞指,2018年12月31日,執法人員在紅磡紅棉路對開截停被告,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拘捕,警誡下被告說:「阿Sir,我啲槍全部Wargame舖買,好好地收喺自己屋企,咁都犯法?」之後,執法人員先後兩次搜被告住所。

其中一次是拘捕當日進行,執法人員在被告房間搜出兩盒共100粒實彈子彈。翌日,執法人員帶同搜索犬搜屋,在書枱底搜出3個滅聲器,另在一個背囊搜出共19盒子彈,當中11盒載有50粒、7盒載有25粒、1盒載有49粒,另搜出載有25粒子彈的彈匣,兩支手槍及配件。被告警誡下說,有關涉案的槍、子彈等,「都係一個叫Terrence嘅人叫阿高畀我」。被告說,見過Terrence兩次,但無聯絡方式。對方要他保管這些物品。約於2018年11月,被告取得這些物品後就放在家中,「一直無郁過」。他於2017年年尾認識阿高,雙方「唔算太熟」,見面不超過20次。

案件編號:HCCC241/2020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