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摩羯下「追風逐浪」 3 人疑石澳違規冲浪 遭執法人員追捕後迅速逃離|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港府今年 5 月公布極端天氣應對措施,表明市民不應「追風逐浪」,無視勸喻者會遭果斷執法。新措施後日前本港迎來首個颱風「摩羯」,8 號烈風信號生效期間,在大浪灣泳灘、石澳泳灘等水上活動熱點,仍有滑浪愛好者無視警告,在巨浪中一展身手。康文署職員在岸邊等候,待滑浪者上岸正要採取執法行動時,3 名違例者一手提着滑板奔跑,「迅速逃離」,意味僥倖毋須繳交2,000元罰款。
康文署回覆《Yahoo 新聞》指,署方已要求所有泳灘職員,在惡劣天氣,特別是懸掛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時,須勸喻公眾不要進行水上活動,如不聽從勸喻會執法。
由於大浪灣泳灘和石澳泳灘為水上活動熱點,為了打擊違法行為,康文署昨(6 日)聯絡警方,協助特別執法行動。期間發出 4 次口頭警告,包括一名人士攜帶冲浪板進入石澳泳灘範圍,在職員口頭警告後,未有繼續任何違規行為。
此外,職員在石澳泳灘發現 3 名人士違規冲浪,隨即上前採取執法行動,惟他們迅速逃離泳灘範圍,職員在警方協助下亦未能截獲該等人士。
署方指,當天文台發出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轄下所有泳灘暫時關閉,泳灘職員不會留守泳灘主動巡查,但職員在離開場地前在主要入口及當眼處張貼告示,提醒市民不可進入,違者會被檢控。
署方已聯絡執法部門於八號烈風或強風信號生效期間,在有人違規的情況下作出巡查,及向違規人士進行勸諭或檢控。據港府早前公布的措施,禁止市民在惡劣天氣之下前往海邊及危險山區追風逐浪,不聽勸告者會被果斷執法,可被判罰款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