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未有發現日本進口水產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

因應日本政府單方面決定把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排放大海,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已發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源自日本10(都)縣的水產、海鹽和海藻食品進口本港,受禁(都)縣包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 至於其他未有被禁止輸入香港的日本水產、海鹽和海藻,為確保食物安全,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亦會全面進行輻射水平測試;在確認相關產品沒有超出輻射水平的情況下,才放行於市場供應。 由於日本核污水排放安排前所未見,而且會持續30年或以上,政府當局會密切監察和加強檢測。若發現異常情況,不排除進一步收緊禁止進口的範圍。 由9月14日中午截至今日(9月15日)中午,食安中心已對98個進口日本「水產及其製品、海藻及海鹽」的食物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未有發現輻射水平超出安全標準。(ad/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