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東主入稟追余德丞逾1400元 審裁官斥瑣碎無聊

餐廳東主入稟追余德丞逾1400元 審裁官斥瑣碎無聊

藝人余德丞(Dickson)於本年5月離開無綫電視(TVB)後,轉戰網上平台,不時在自己開設的頻道上介紹美食。早前一段余及兩名友人在深水埗農場餐廳的試食片段中,余直言餐廳食物難食,引起網絡熱烈討論。該餐廳東主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余德丞追討逾1,400港元作當天的租金及電費。案件今日(3日)再訊,暫委審裁官李英瑜指本案屬瑣碎無聊的申索,下令撤銷申索,但由於余德承今天沒有到庭,沒作訟費申請,因此審裁官亦不作出訟費命令。

本案申索人是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被告人余德承,據陳於申索書指,余在2022年5月29日未經他同意,盜用其私人地方進行商業性用途的拍攝,故向余索償當日拍攝的租金連電費共1,466港元。

審裁官指,瑣屑無聊的申索是指不可用道理去辯論的申索,出於不恰當的動機,可能涉及濫用審裁處的機制,法庭可依賴《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25條駁回其申索。另外,審裁官表示陳指稱余干犯詐騙是沒有依據,陳在余光顧期間沒有趕他走,申索書所述的水電費與余無關,涉案網上頻道非由余經營,余只負責分享食評,沒證據顯示余有牟利,因此審裁處決定駁回是次申索,但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SCTC14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