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浩賢稱如適當措施降僱員中暑風險就不用動不動停工

勞工處連續兩日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表示,暑熱警告的原意是提醒僱主和僱員在炎熱天氣下,要採取適當措施預防中暑,他留意到不少人都引用勞工處的指引附表,指出根據甚麼顏色的暑熱警告,工作一小時就要休息多少分鐘,但大前提是要在戶外烈日當空下工作,而且沒有採取任何防中暑措施的情況下,相關附表的措施才適用,但如果僱主有採取適當措施減低僱員中暑風險,就不用動不動就停工休息。 馮浩賢在本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表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及工作暑熱警告是新事物,市民可能仍未習慣,亦未必能全面了解有關指引和暑熱警告的內容,處方會加強宣傳,包括到商會、工會或政府部門講解等;過去幾日處方亦進行了約400次巡查,提醒場地負責人要採取適當的防止中暑措施。他又呼籲,如果工友工作時覺得自己中暑,就不要等待勞工處發出暑熱警告,應該盡快通知主管,安排求醫。 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說,暑熱警告的強度和顏色是按「暑熱指數」分類,暑熱指數並不等同天氣溫度,很多人都不懂得分辨和換算。他說,昨日有5名個工友中暑,出現嘔和暈徵狀,當時當區氣溫超過攝氏32度,但暑熱指數只是大約28,仍未到黃色警告別級別。他又說,當局的防中暑指引只是一個「指引」,並非法例,即使僱主沒有跟從指引,也沒有犯法。 香港建築業承建商聯會會長吳彩華說,相關指引只是推出幾天,業界正處出摸索階段,包括工地現場如何接收暑熱訊息、收到訊息後如何通知工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