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警總內偷罐頭鮑魚 盜竊罪不成立

【Now新聞台】警察公共關係科一名時任高級督察被控前年在警察總部偷鮑魚,盜竊罪名不成立

被告黃敬修到東區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在辦公時間結束,當所有人離開後,取走涉案的罐頭鮑魚及移動閉路電視鏡頭,行為的確高度可疑,由於其中一罐被取走的罐頭鮑魚之後出現在另一警員桌上,警員作供時忘記細節,認為有機會是被告正在分發罐頭鮑魚,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他盜竊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黃敬修前年10月8日在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涉嫌偷竊兩罐即食鮑魚,而物品屬警務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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