鰂魚涌公園內槍殺親戚囚終身 女保鏢不服上訴遭駁回

【on.cc東網專訊】報稱曾任保鏢的女子,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埋怨親戚沒照顧好她的母親,與親戚午膳商討問題後,2018年在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連開4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三姨及二舅父亦遭槍傷。她否認兩項謀殺及兩項蓄意射擊罪,2021年受審,結果被裁定4罪全部罪成,判囚終身。她不服定罪提上訴,上訴庭今(19日)頒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現年49歲女上訴人詹心桀(原名魏朝霞),被控於2018年6月26日至27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及其四舅父詹鎮基(62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72歲)及三姨詹小慧(60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兩人射擊。上訴人指,原審法官對她有偏見,只考慮不利她的證供,指引導陪審團時亦有出錯。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無爭議的是上訴人確曾殺人,問題在於她犯案是否受精神失常影響。上訴人在公眾地方開槍,她更帶了大量子彈,讓她如有需要的話可以繼續開槍。法官形容上訴人作為是「行刑式殺人」,結果兩名親戚死亡,另兩人則僥倖逃過一劫。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處理證供及引導陪團時均無犯任何錯誤。就兩項蓄意射擊罪,原審法官以12年監禁為兩罪量刑起點,因量刑整體性,將刑期定於18年監禁,並於謀殺罪的終身監禁刑罰同期執行。上訴庭認為,原審的量刑基準並無出錯,綜合上述,上訴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則。

案件編號:CACC153/2021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