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父母要求警方立刻釋放其子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的父母發出新聞稿,表示兒子的律師告知他們,黃之鋒需要在警署度過第二個被羈留的晚上,他們認為黃之鋒被持續羈留是出於政治原因,甚至是政治逼害,要求警方停止濫用權力,立刻釋放只有17歲的黃之鋒。 新聞稿提到,黃之鋒已經被羈留超過25小時,但警方仍然拒絕就他被釋放的時間,定一個確實答案。 黃之鋒的父母引述律師表示,有鑑於黃之鋒面對的控罪,他的年紀及他從無任何刑事紀錄,之鋒被警方持續羈留,是毫無法律理由。 黃之鋒的父母表示,對於兒子為使香港能成為一個更美好的地方,所作的所有事,感到非常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