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入稟高院要求宣布釋法不影響抗辯一案於下月處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庭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來港代他抗辯的決定。另外,就Tim Owen及任何其他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以辯方律師或法律代表身份代表黎智英出庭抗辯或提供法律意見,是否牽涉國家安全問題一事,希望法庭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已排期於4月28日開庭處理。 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去年獲高等法院批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 來港為他辯護,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在上訴及終院均敗訴。全國人大常委之後應特區政府提請就國安法第14及47條釋法,指出在危害國安案件聘任海外律師問題,應當取得行長官發出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