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衝突案 其中被控暴動11人均不認罪

2019年理大衝突,其中11名男子被控暴動的案件開審,全部人均不認罪。其中兩名被告另外涉嫌管有索帶,原被控與首宗索帶案終極上訴得直的控罪,控方在開審前改控兩人《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各被告在警方展開圍捕時於彌敦道被捕,基於案發時的社會環境、被告曾經逃跑及有充足機會離開暴動現場等因素,即使被告未被拍攝到作出哪些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亦足以證明他們曾參與暴動。 控方表示,2019年11月11日起,大批示威者進佔香港理工大學,附近一帶發生暴動及其他違法事件,警方當時已設防,阻止其他示威者進入理工大學及附近一帶的範圍,但仍有大批示威者聚集於尖沙咀、佐敦、油麻地或旺角一帶。 警方在11月18日晚上約10時,在加士居道、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的南邊等地設防線推進,期間遭受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發射催淚煙驅散。警方11時許展開圍捕,全部被告在彌敦道被截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