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條立法︱政府晤傳媒記協無份 鄧炳強:覺得無認受性|Yahoo

23 條立法︱政府晤傳媒記協無份 鄧炳強:覺得無認受性|Yahoo
23 條立法︱政府晤傳媒記協無份 鄧炳強:覺得無認受性|Yahoo

政府昨日(30 日)宣佈《基本法》23 條立法方案,並展開為期僅約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據稱,當局今日就此議題約見了新聞界,但未有邀請記協。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稱,政府向傳媒諮詢,要找一些有代表性的團體,政府覺得記協沒有認受性,所以沒有找他們。

記協同日晚上發聲明反駁鄧炳強,詳見另文

「應變反駁隊」隊長、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午(31 日)見記者,回應輿論針對 23 條立法方案的質疑與批評。有記者向二人提問,今天當局有一個招待傳媒界的講解會面,有否邀請香港記者協會,如果沒有的話,會覺得講解可能不夠全面?

文件欠建議刑罰 張國鈞:草案將交立法會

鄧炳強回應說:「我們和傳媒諮詢都是要找一些有代表性、有認受性的團體,剛才你講的這個團體,覺得任何人都是記者,就算是一個十三歲的小朋友、一個滿口粗口爛舌、拿著鏡頭拍著我們執勤的女同事來評頭品足,都覺得這些是專業記者。我們覺得是沒有認受性,所以我們沒有找他們。」

諮詢文件沒有列出各項罪行的建議刑罰,張國鈞沒有直接解釋,僅稱特區政府的看法和建議都放在諮詢文件, 市民可以就各自關心的內容向政府給意見。在諮詢期完結之後,特區政府會將有關的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相信在立法過程當中,廣大的市民都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