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案情整合|控方引墨落無悔至論壇、記招言論指控 辯方如何力證無罪?

47人案案情整合|控方引墨落無悔至論壇、記招言論指控 辯方如何力證無罪?
47人案案情整合|控方引墨落無悔至論壇、記招言論指控 辯方如何力證無罪?

47 案將於本周四(30 日)裁決。《法庭線》由〈墨落無悔〉聲明、協調會議文件至抗爭派記者會,梳理控方如何構建案情,指控各被告參與顛覆謀劃;而 16 名被告(當中 10 人選擇作供)各自如何辯解及透過不同證據力證無罪。

首批刊出的案情整合包括 9 名被告,分別為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陳志全、梁國雄及柯耀林。

控罪分析|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如何被指違法?辯方如何挑戰指控基礎?
初選時序專頁
47人案追蹤專頁

16 被告各自主要案情

本文將簡短說明控方引用的數項主要證據,包括各區協調會議文件、初選提名表格、〈墨落無悔〉聲明、公民黨記者會及抗爭派記者會的內容。至於控方針對個別被告的其他證據,以及辯方各自的反駁及辯解,請見以下個人部分的連結。

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陳志全梁國雄柯耀林
將會刊出:吳政亨、劉偉聰、楊雪盈、彭卓棋、何桂藍、鄒家成、余慧明

控方所引為證據的文件及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可參考初選時序專頁。影像版案情整合,請見文末。

控方指戴耀廷為主腦 其餘人為組織、參與者

本案 47 名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指民主派「35+」初選,是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濫用立法會議員職權謀劃的一部分。

控方並指,首被告戴耀廷為主腦,與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為組織者,協助舉行初選,以實現戴所提倡的目標。至於其他被告,控方指他們均為參與者,同意戴所提倡的目標,參與顛覆謀劃,包括協議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控方引用戴的文章,指提及運用立法會的否決權、「攬炒十步」,又引用初選各區協調會議文件及協議、〈墨落無悔〉聲明、被告在記者會及初選論壇的言論等舉證。

各區協調會議文件

控方指組織者及參與者,於各區協調會議曾經商議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一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據庭上證供,戴耀廷在部分會議有提出否決權的議題,而在討論過程中,有與會者同意,亦有人表達不同意。

控方引用戴耀廷在各區會議後,透過 WhatsApp 廣播列表(broadcast list)等方式向與會者發送的「協調協議文件」,證明與會者就運用否決權一事達成共識。庭上曾經展示這份不公開的文件,當中的第二點為:

「參與此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認同若民主派能取得立法會一半以上的議席,會積極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及重啟政改以達雙普選。」

據庭上證供,新西、新東的協調協議文件均採「會運用」,而九東、九西、港島、超區及衞生服務界則採用「積極運用」。控方指控,與會者均收到協議文件,並知悉文件所列出的內容及協議。

初選提名表格

參選者須向「民主動力」遞交提名表格及按金。控方指共 42 名被告有交表格,並引表格的第二點(見下),指出各人均支持及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及目標。

「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庭上證供亦指出,九東、新西兩個地區的參選人,在提交表格時夾附簽署的「共同綱領」,該文件提及當選後運用否決權。

〈墨落無悔〉聲明

控方亦引用在網上發布、內容公開的〈墨落無悔〉聲明舉證,指提及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又指這份由梁晃維、張可森及鄒家成發起的聲明,內容與戴耀廷提倡初選的目標一致。

控方亦指,有 33 名被告都有簽署這聲明(部分以黨名義簽署),顯示簽署者作出承諾,會堅定不移實現初選的目標。

昨日(6月9日),戴耀廷教授召開記者會交待初選細節,表示不會要求參選人簽署共同綱領。

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

我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在宣布參選時公開簽署以下聲明:

「1.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2.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我們深明議會絕非抗爭終點,以上聲明,僅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我們的抗爭決心,絕不應因極權打壓而讓步。我們呼籲各位香港人,拒絕支持抗爭意志飄忽不定的參選人。

公民黨記者會

在公民黨記者會,控方引用黨魁楊岳橋的發言。片段顯示,楊提及「以後政府每一個法案,由《施政報告》,佢唔能夠回應五大訴求之後,由施政一一以後每一個法案,財政嘅撥款申請,財委會嘅撥款申請,我哋都會否決。呢個亦都係一個莊嚴嘅承諾」。

控方指,楊的這番說話反映公民黨的立場是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而出席該場記者會的鄭達鴻及李予信,均是同意及會跟從黨的立場。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民黨舉行記者會,鄭達鴻(後左二)及李予信(後右一)亦有出席。(資料圖片)
2020 年 3 月 25 日,公民黨舉行記者會,鄭達鴻(後左二)及李予信(後右一)亦有出席。(資料圖片)

抗爭派記者會

控方亦引用抗爭派在初選後舉行的記者會為證據,指岑敖暉稱「如果香港係已經落實咗五大訴求,如果係有真普選嘅話,我相信呢我哋係會有磋商嘅空間。但係如果仍然今日係暴政當道,魔警橫行嘅話,我相信我哋無論咩嘢內容都係會否決呢一個財政預算案嘅。」

控方亦引用王百羽的說話,指王稱「…其實我哋嗰個最大公因數就一定係堅決反對《財政預算案》,如果五大訴求冇落實的話…」。控方指,何桂藍、鄒家成與余慧明都有出席該記者會,亦抱持同一立場。

2020 年 7 月 15 日,抗爭派舉行記者會,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都有出席。(資料圖片)
2020 年 7 月 15 日,抗爭派舉行記者會,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都有出席。(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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