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九東|官關注黃之鋒沒寫求情信 譚文豪望早日與家人團聚

47人案求情.九東|官關注黃之鋒沒寫求情信 譚文豪望早日與家人團聚
47人案求情.九東|官關注黃之鋒沒寫求情信 譚文豪望早日與家人團聚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開始九東 6 人求情,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率先完成陳詞,3 人均稱屬「積極參與者」。黃之鋒一方求情時指,同意黃曾向外國求助,但重申本案與本地相關。官關注黃沒撰求情信,黃的大狀指是其個人選擇,但獲指示指會在服刑後放下過去。

譚文豪一方陳詞時稱,譚在任立法會議員時曾為令撥款盡早通過,協調議員投票,可見譚沒有無差別否決,但被官質疑;另指譚望早日與家人團聚,亦及早認罪,自願向警方錄口供。而譚親撰求情信,向香港社會及中央真誠道歉。

李嘉達一方則稱,李希望未來續從事社福界、戲劇老師及治療師,服務社區,又提及其女友等待他成婚。案件下周一續,將由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一方陳詞。

昔日戰友排隊旁聽 指胡志偉堅強「視入獄為鍛煉」
47人案求情、判詞分析、裁決日報道一覽

前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周五到法院旁聽。(攝:Nasha Chan)
前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周五到法院旁聽。(攝:Nasha Chan)

黃之鋒一方稱屬「積極參與者」
同意簽〈墨〉為加刑因素

黃之鋒代表大狀李國威陳詞時稱,認為所有被告不應以同一罰則懲處;另指在顛覆罪的三級罰則之中,黃屬於「積極參與者」,重申他僅為初選的參加者,沒有參與組織或協助初選。對於黃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李同意為加刑因素。

李並同意,案情提及黃曾向外國求助(appealing),但指他早於 2016 年、《國安法》實施前已有此主張,他亦有於 2019 年尋求外國支持及進行遊說,但強調黃並非因本案的謀劃求助,本案則是本地相關,故認為《國安法》第 30 條,即有關與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或指使、控制、資助、支援等罰則,不適用於本案。

官關注黃案底 是否涉保釋時再犯案

李又提出刑期整體性,法官關注黃所涉及的案底,以及是否保釋期間犯案。據庭上所述,黃的案底包括 2019 年 6 月 21 日包圍警總一案,判囚 13.5 個月;2019 年 10 月 5 日反蒙面法遊行,判囚 4 個月;2020 年六四集結案,判囚 10 個月,翻查資料,黃於該案上訴得直,獲減刑 2 個月。李指黃在上述案件均認罪,並確認他曾在獲法庭保釋時參與集結。

6.21 警總案中,黃之鋒被判囚。圖為案發日情況。(資料圖片)
6.21 警總案中,黃之鋒被判囚。圖為案發日情況。(資料圖片)
大狀李國威(中,白恤衫)(攝:Nasha Chan)
大狀李國威(中,白恤衫)(攝:Nasha Chan)

李國威:黃沒寫求情信 會在服刑後放下過去

李續稱,黃在早期階段表示認罪,認為可獲三分一扣減。另又提及黃的母親、牧師、老師等為他撰寫求情信,指黃望早日出獄及更生。法官陳仲衡則質疑,但這些求情信是由他人所撰寫,並非出自本人。李同意,黃沒有撰寫求情信,但指此為其個人選擇,但獲指示指他在會在服刑後放下過去,重新做人。

李又提及,黃之鋒不是區議員,但在新冠疫情期間都有協助統籌及派發 150 萬個口罩;黃涉藐視法庭的民事案件,法官高浩文於判詞都有提及。陳仲衡一度質疑,法官高浩文審理該案時已有所考慮,質疑不能重用同一理由作刑期折扣。法官李運騰亦問,是否想顯示黃一直有正面良好品格?李同意。

陳仲衡則指,因應黃的案底,不能視他具良好品格。李運騰亦稱陳詞提及的部分,其他法官審理時已考慮及作出刑期折扣,質疑無法再有額外扣減。李國威稱,並非要求法庭額外扣減,僅指出黃不是突然犯案,指他一直積極參與社會事務。

譚文豪一方望與家人團聚

譚文豪代表、資深大狀何沛謙陳詞指,譚出身基層家庭,父職司機、辛勤養家,譚則憑自己努力當上商業飛機師,在 2016 年踏足政壇、放棄機師工作,在議會表現謙卑,從未想過做激進政客,只想回饋社會,不求個人名利。其中有求情信提到,譚善舉不少,如成立獎學金鼓勵有志成為飛機師者,是個誠懇、有熱誠、關心社會的年輕人。

何又說,譚現已還押逾 3 年,渴望和其家人、母親、妻子、雙胞胎團聚。他曾投資餐廳,惟在新冠疫情下倒閉,對妻子承擔照顧家人的重擔深感抱歉;現正就讀會計、商業相關碩士課程,成績名列前茅,正裝備自己踏足新職涯。

何提出,譚及早認罪,在 2021 年下半年已自願向警方錄口供,足見其悔意。其後補充指該口供提及「如果我知道係違法,我係絕對唔會參加呢個初選」,可反映譚案發時心態;又重申當時社會對《國安法》有疑惑,譚亦不知「紅線」何在,指不應以「事後孔明」的心態批判當時的譚。

譚親撰信向香港社會、中央真誠道歉

對於譚被指為「民主動力」執委,何表示「民動」是早於 2002 年成立的組織,用於連結泛民,非為初選而設;譚的「民動」角色是泛民代表,參與度不高,約每年開一次會,沒份決定「民動」負責初選,也沒「民動」專頁的登入密碼。

何又稱譚已完全離開政治,指政府在 2020 年宣布立法會選舉延期後,亦取消部分在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譚不是當中一人,但亦自願辭任立法會議員,其決定劃上其政治生涯的句號。

何並引譚親撰的求情信指,「在此我希望向法庭表達我對過去的言行深感悔疚,希望公開向香港社會各界以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

譚文豪一方求情時指,他自願辭任立法會議員。(資料圖片)
譚文豪一方求情時指,他自願辭任立法會議員。(資料圖片)

何沛謙引紀錄指譚沒無差別否決 官質疑

何又提出,譚文豪在 2020 年 6 至 7 月仍就任立法會議員,當時有一些民生的撥款尚待投票,若未及通過,會延至下屆處理,但他為撥款盡早通過、便利民生,遂協調議員,自己亦投贊成,表現獲官員讚許,更形容是「奇蹟日」,可見譚沒有無差別否決。

法官陳仲衡一度質疑,這是議員應份的,不可由此說他有良好品格;法官陳慶偉亦質疑,這是他「過去」沒無差別否決,而本案是涉在下屆議會時作出無差別否決。何回應指,「不要忘記,行動遠勝高談闊論」(actions speak much lourder than words),又指不可因為譚是積極參與者,就當他激進。

陳慶偉續質疑,公民黨非常激進;法官李運騰亦指,按鄭達鴻口供,譚曾在 2020 年 3 月公民黨記者會前的準備會議,提出要「搶疆」主張無差別否決。何則說自己是提出另一面供法庭考慮。

何另又提出,《國安法》沒有追溯力,故 2020 年 7 月 1 日實施前的被告行為,法庭僅可用於判斷「串謀」的謀劃是否存在,以及有誰牽涉在內,但不可當作量刑基礎。陳慶偉一度質疑,譚在 7 月 1 日後沒有退出,何稱譚因此認罪。陳仲衡則指,不退出是不作為,但留下來就屬行動。

資深大狀何沛謙(攝:Nasha Chan)
資深大狀何沛謙(攝:Nasha Chan)

指譚文豪屬「積極參加」

若三級刑罰適用,何稱譚會是第二級「積極參與」者;並指有 3 件事望法庭留意,包括譚出席初選論壇,但只有 3 次發言;譚曾經參與初選、遞交立會正選提名表格,雖沒有被取消資格,但自行辭職。

李運騰一度指,有辯方提出本案量刑應根據普通法原則,但據大概 2 個月前一宗串謀案例,法官認為共謀者身處同一串謀,是知悉串謀協議,因此罪責應劃一、量刑起點一樣,若是主腦、領頭角色等則屬加刑因素,故串謀中角色輕微,不構成減刑因素,問何沛謙有何看法。

何稱不主張此說法,又指此問題有趣,但或屬學術討論。其後何指,在非常嚴重罪行中,如有人角色輕微,但罪責與其他人相等,看來不會是正確的判刑方向,並提出應按參與程度量刑。

李嘉達一方指量刑起點為 3 至 6.5 年

李嘉達代表大狀陳德昌求情時稱,李屬於第二級的「積極參與者」,指此級別刑期寬,認為他屬於此級別之中偏低的一邊(lower half),量刑起點為 3 至 6.5 年。

就李的個人背景,李現時 33 歲,來自工人階層的家庭、生於內地,3 歲來港,居於觀塘。他中學時成績優異,在學時曾為汶川地震組織籌款。他畢業於港大社工系,並成為註冊社工,又指他定罪後難以再從事社工。李對戲劇感興趣,並教導特殊教學需要小朋友,同時修讀表達藝術治療碩士學位。

陳續指,2019 年因很多年輕人感無力悲傷,故李決定成為區議員,以影響更多人,最終當選為觀塘協康選區區議員。李亦在當選後數個月,望可在更大的政治平台改變現況,而決定參加初選。

陳指,李於 2020 年 6 月提交「民動」初選報名表,是他步入黑暗之時(he joined the dark side on that day onwards),現時回看為錯誤,亦為他墮落之始(it was the beginning of his downfall);惟指李及早認罪、承認案情,希望獲三分一刑期扣減。

陳德昌(攝:Nasha Chan)
陳德昌(攝:Nasha Chan)

呈 41 封求情信 有 NGO 表明欲聘

陳為李呈上 41 封求情信,來自李本人、其家人及女友、校長、社工系同學及教授、任社工及戲劇老師時接觸的學生和家長,以及街坊等,形容內容感人。陳指,李的女友曾求婚,但李為家中獨子,望出獄後舉辦正式的婚禮,邀請親友觀禮;又提及其中一封求情信,來自一間非牟利機構,表明之後會想聘請李為研究助理。

陳指,李還押期間 3 年多,期間祖母去世,女友亦等待他成婚,指李未來不會從政。陳另稱,周五午飯時曾與李見面,李指自 2021 年還押至今,形容今被押離赤柱時,沿途看到「樹綠天藍日麗,所有事物都很清新」(The trees are green, the sun is bright, the sky is blue, everything is very refreshing)。

陳指聞言感頗驚訝,指自己不時去赤柱都沒留意這些事物,稱李已改過更生,重申李望未來續從事社福界、戲劇老師及治療師,服務社區。被告席的李亦一度抹眼。

李嘉達在九東初選論壇。(資料圖片)
李嘉達在九東初選論壇。(資料圖片)

6 被告同排坐 黃之鋒隔較遠

法庭周五處理初選時參選九東區的 6 人求情,包括認罪的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以及審訊後定罪的施德來,料需時 2 天。早上有 50 人排隊輪候,包括胡志偉的徒弟、民主黨副主席莫建成等。(見另稿

6 名被告開庭時坐後排,當中僅黃之鋒被安排坐距離旁聽最遠的單人位。記者庭上觀察(見下圖),開庭前黃架上黑色眼鏡,身穿藍色上衣、灰色外套,對旁聽微笑、雙手合十,其大狀陳詞時,不時托頭或點頭。

譚文豪身型清減不少 胡志偉略見憔悴

譚文豪身型清減不少,戴黑框眼鏡,髮型濃密,一度脫下眼鏡、用力眨眼,身穿白色底黑邊格仔裇衫,外搭深藍西裝外套;其大狀陳詞時,譚坐得畢直,定睛望向法官。

譚得志頭髮花白、凌亂,多了皺紋,身穿「達明一派」演唱會黑色「REPLAY」T 恤,外搭黑色底紅金圖案花紋短外套,與律師對話時不時摸頭髮,一度對旁聽做 Rap 手勢,以口型說「yo-yo」,開庭後則多與施德來對話,偶會對黃之鋒舉起姆指手勢,又一度撕開白紙再摺紙。

胡志偉頭髮現地中海,神情略憔悴、臉上多皺紋,甫入庭即對旁聽揮手,身穿白色直間條裇衫、黑色西裝褲。施德則穿淡藍色裇衫,黑眼鏡,微笑對旁聽揮手,在聽取他人陳詞期間不時挨牆休息。

李嘉達身穿淡藍色西裝外套及褲,手捧文件,一度挨牆休息,離庭前對旁聽揮手。

部分罪成被告周二亦列席旁聽,分別獲安排在兩個延伸庭,他們包括:余慧明、黃子悅、袁嘉蔚、何桂藍、黃碧雲、吳敏兒、鄒家成等。

案件編號:HCCC69/2020、HCCC7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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