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李桂華稱歡迎14人罪成 被告目無法紀以身試法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裁決,16名不認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兩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裁決後於法院外表示,歡迎法庭裁定14人罪成,而法官的判詞亦指出有關罪行嚴重,各被告有不同程度參與和角色,顯示他們是目無法紀,以身試法,今日的裁決對他們是當頭棒喝,讓他們知道是錯及犯法。 他表示,雖然有兩人暫時脫罪,但律政司已提出上訴。他又說,經過118日的聆訊,大家應該明白,當日被告提出的初選只是幌子,目的是在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70席之中希望取得過半議席,進入議會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屆時行政長官將要按基本法解散議會,立法會要重選,之後被告再重拖故技,最終是令行政長官要按基本法辭職。他們的最終目的是要令政府癱瘓。 李桂華指出,法庭的判詞好清晰,被告的行為必然是嚴重干預和破壞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他又說現時香港已經相對平靜,但如果當日警方不是當機立斷,抽出這些人,將會繼續有很多示威、制裁,令社會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