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顛覆案|代表律師稱胡志偉只屬積極參與者應以較低起點量刑
47人顛覆政權案,法庭繼續聽取第三批被告求情,他們分別參與九龍東初選。 被告胡志偉的大律師郭子丰在庭上提到,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及副局長邱誠武、勞工及福利局前局長羅致光,分別撰文為胡志偉求情,形容他文明有禮、理性,為人務實。律師說胡志偉在案中最多只屬於「積極參與者」,應以較低起點量刑,他沒有參與組織計劃,而且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 律師又表示,客觀而言,「35+」計劃難以成功,胡志偉案發時是真誠誤信手段合法,權力由《基本法》賦予。 代表譚得志的大律師梁寶琳表示,譚得志有2項案底,2022年因煽動文字案被判囚40個月,現已服刑完畢,並正就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希望法庭整體量刑,為本案扣減至少20個月刑期。 律師又提到,譚得志在案中行為模式與一般選舉無異,理應屬於最低級的「其他參與者」。至於律師說,譚得志自還押後閱讀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法官李運騰表示,自己看了該作品第1章就沒法繼續閱讀下去,法官陳仲衡亦指自己看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