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否認參與理大附近暴動 其中4人今裁定罪成還押至12.23判刑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1月中反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行動「圍魏救趙」,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但最終多人被捕。其中有19人同被控參與理大對出暢運道的暴動,當中6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區院法官林偉權今(9日)裁定其中4人暴動罪成,並還押至12月23日判刑。

6名被告分別是盧可文(21 歲,學生)、鄺小凡(20歲,無業)、柯仁龍(18歲,學生)、陳俊榮(29歲,設計師)、吳日軒(18歲,學生)及黃文浩(22歲,學生),均為案發時年齡。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理工大學及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參與暴動。盧、柯及吳另被控使用蒙面物品罪,陳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眾人均否認控罪,法官裁定除盧及陳外,其餘4人均暴動罪成。陳被控的管有無線電控罪亦脫罪,3人面對的使用蒙面物品罪則罪成,盧被判罰款5,000港元。

就脫罪的兩名被告方面,法官接納盧的證供指她當時到理大只為找男友,並非參與暴動,其友人之證供亦支持該說法,故暴動罪脫。不過她當時確戴着防毒面罩出現在暴動現場且無合理解釋,故該罪罪成。至於陳方面,法官信立他當時確是當義務急救員,且是所有傷者均救治,並非單因是示威者而救治,當時亦不知背包內有對講機,故兩罪均脫罪。餘下4人,法官不相信他們是無辜路人 ,故裁定罪成;控方案情指,當年11月17日晚上起,大批示威者集結於暢運道天橋與執法人員對峙,不斷投擲汽油彈和雜物。翌日清晨5時許,人員向集結人士發射水炮車驅散和推進,部分示威者退回校園內,但其中20人以汽油彈焚燒大學入口,最終各被告在科學館道近暢運道交界被捕。

案件編號:DCCC 733/2020,DCCC 617/2021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