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司機拒交醫療報告 未夠期續牌 運署無符

北角3月發生的士落斜失控,撞倒3名途人。
北角3月發生的士落斜失控,撞倒3名途人。

患病司機持續駕駛恐變「馬路炸彈」,惟全港有6名司機屬被執法部門轉介予運輸署的「懷疑司機可能健康有問題」個案,他們拒絕提供醫療報告,運輸署無法評估其是否適合駕駛,需等他們的駕駛執照在2024至2029年到期,續牌時才能要求對方交報告。議員形容情況「荒謬絕倫」,建議該署向法庭申請,要求涉事司機提供醫療報告。

北角3月發生的士落斜失控,撞倒3名途人,84歲的士司機亦受傷,引社會關注職業司機的體格及健康。運輸及物流局早前指,在過去兩年,70歲或以上的士司機涉及交通意外宗數均逾410宗;同齡公共小巴司機涉及意外宗數亦逾160宗。運輸署正檢討司機體格證明安排,下周五(19日)將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

有懷疑個案自行取消駕照

現時司機若得悉患有「指明疾病或傷殘」,例如未受控制的糖尿病、精神紊亂,或高血壓至隨時暈眩,或有理由相信司機患病且駕駛會對公眾構成危險,運輸署有權取消其駕駛執照。執法部門調查交通意外時,亦會向運輸署轉介「懷疑司機可能健康有問題」個案。

運輸署表示,2013至2022年接獲86宗「懷疑司機可能健康有問題」個案,其中6人未授權運輸署查閱醫療報告。現行法例及機制下,該署無法評估相關司機是否適合駕駛,只能在續牌時要求司機提供醫療報告。該署提到,該6名司機當時年齡為24至72歲,駕駛執照將於2024至2029年到期,其中3人持有的士、小巴或巴士駕駛資格。該署補充,最近另有懷疑個案司機自行取消並交還其駕駛執照。

議員田北辰昨早在電台節目形容情況「荒謬絕倫」,批評運輸署被動,應向法庭申請,要求涉事司機提供醫療報告。他支持政府將司機體格證明要求降至65歲,並改為每年一檢,但需留意檢查內容及由指定醫生或診所,按統一標準進行,確保公信力。田又指,私隱條例有豁免條例,例如當事人可能作出危害其個人及公眾安全,理論上運輸署有權要求機構提供「懷疑可能健康有問題」個案的醫療報告。惟他認為更好的方法是運輸署向法庭申請,要求涉事司機提供醫療報告,由法庭把關。

業界盼縮至最多三年一檢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副主任杜燊棠則表示,不少司機也有做體檢,但以往較簡化,促當局訂明指定檢查項目。他認為,體檢改為每年一檢對年長司機造成騷擾,質疑年輕司機亦有健康問題,指若當局必須調整要求,期望縮至最多3年一檢。 運輸署則指正檢討司機的體格證明的要求,並一併檢視「懷疑個案」的跟進和處理,以及所涉及修例的需要。

田北辰
田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