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結案】黎智英等7人組織非法集結罪脫 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

【818集結案】黎智英等7人組織非法集結罪脫 終院駁回律政司上訴

【Now新聞台】2019年八一八非法集結案,黎智英等七名民主派人士早前獲上訴庭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律政司上訴被終院駁回。

案中獲判緩刑的李柱銘和吳靄儀自行到終院應訊,七人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上訴,獲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但維持參與非法集結定罪。

控方指上訴庭對組織集結的定義過於狹窄,指七人在流水式集會帶頭遊行,當中亦有被告用咪高峰和做手勢指導遊行人士,顯示被告有控制集會人群,是集會的組織者,但三名終院法官李義、霍兆剛和林文瀚不同意律政司的觀點,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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