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 案 ⎮ 虛擬的貨幣與虛有的制度 一文拆解 12 億騙局的重點與教訓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被警方調查,至今有八人被捕,6,700 萬資產被凍結。   (JPEX facebook 專頁畫面)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被警方調查,至今有八人被捕,6,700 萬資產被凍結。 (JPEX facebook 專頁畫面)

吸金近 12 億元、逾千六人懷疑受騙的 JPEX 案,全城轟動。貨幣是虛擬的,損失的金錢卻是有血有汗,為何有這麼多人上當?是盲目相信藝人、網紅宣傳代言,還是衝動怕走寶的投資心態縱容了一宗十億騙案?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新監管制度今年 6 月才生效,為何三個月後就爆出加密貨幣騙案?《Yahoo 新聞》綜合證監會及警方資料和傳媒報道,整理出 JPEX 案件的重點與教訓。

JPEX 負責人涉嫌串謀詐騙被捕,他們騙了甚麼?如何詐騙?

警方至今共接獲 1,641 名受害人報案,年齡介乎 18 至 49 歲,涉案金額 11.87 億元,被騙取的都是受害人的「入金」,最大一宗涉及 4,000 萬元入金。警方在拘捕行動中撿獲 800 萬元現金、名貴首飾、電腦、電話及與 JPEX 相關的文件。與 JPEX 集團相關的 1,500 萬元銀行戶結餘及三個市值合共 4,400 萬元的物業已遭凍結,警方正考慮充公上述總值 6,700 萬元懷疑犯罪得益。

商罪科​​訛騙案調查組警司李慕賢稱,JPEX 本身及透過網紅和場外找換店作出虛假陳述,聲稱 JPEX 是一間持牌及認可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其銷售的產品回報極高,並誤導性宣傳與香港上市公司有合作,但合作其實早已終止。

警方調查發現,JPEX 利用場外找換店及 KOL 大肆宣傳,製造人氣,以誇張失實手法吸引投資者,聲稱 JPEX 用戶在註冊後,可以在平台兌現不同的加密貨幣,又或者在外國平台將虛擬資產轉入 JPEX 戶口,再作交易。

JPEX 又自行開發加密貨幣,名為 JPC,但與其他主流加密貨幣不同;JPC 在其他加密貨幣平台不能進行交易,簡單來說,JPC 流通性極低,根本不值錢。

自稱 JPEX 合夥人的林作昨日(18 日)被捕。   (Channel C 直播畫面)
自稱 JPEX 合夥人的林作昨日(18 日)被捕。 (Channel C 直播畫面)

在受害人的證供中得知,他們被游說購買加密貨幣之後,會被進一步游說把加密貨幣存放於 JPEX,JPEX 聲稱受害人可取得極高、但不合理的回報。JPEX 又會要求客戶把加密貨幣的私鑰(private key)交給他們保管,形同完全控制用戶的資產。

自證監會發出警告聲明後,JPEX 更隨意限制出金上限;譬如用戶如欲提取一千泰達幣(USDT),就要支付 99.9% 手續費,換句話說,每提取一千元,用戶只得一元。

警方商罪科高級警司孔慶勳稱,替 JPEX 宣傳的網紅及 KOL標榜自己也有份投資,冇得輸,而且日日賺錢,又展示豪奢生活方式,例如名貴房車,令人相信投資回報可觀。

大部分受害人都是對加密貨沒有投資經驗的人士,對自己投資的產品完全不理解,對交易平台的運作及背景亦毫不掌握,變相是盲目相信所謂投資權威,例如投資達人或投資大師,根本沒有為自己的投資產品做任何功課或風險評估。受害人往往本着怕走寶的心態,衝動相信宣傳而作出高風險投資。

JPEX 案涉及甚麼人物?

警方商罪科署理總督察麥偉光稱,至今共拘捕八人,包括四男四女,年齡介乎 22 至 52 歲,包括公司負責人、員工及俗稱 OTC、即虛擬資產場外找換店的店主。

已知被捕的知名人士包括自稱 JPEX 合夥人的藝人林作,及 YouTuber 陳怡。李慕賢稱,被捕人士均涉嫌參與游說受害人作出投資,而自己有理由相信這是騙局。

有份替 JPEX 宣傳的名人甚多,曾經公開撐警及拍片支持「完善選舉制度」的演員莊思敏便是其中一人,她今年 7月曾在 YouTube 上載影片,介紹使用 JPEX 投資虛幣可「收高息」,示範買入 20 萬 USDT,聲稱「放足一年可收 16 厘」。她目前正身處馬來西亞。有傳媒問警方會否引渡身在馬來西亞的疑犯回港,警方僅稱調查進行中,會因應相關人士參與程度及案中角色採取行動,如有人在香港犯法而身處外地,警方絕對會追緝返港。

身在馬來西亞的莊思敏連日來仍有拍片公開其近況。   (facebook 短片撮圖)
身在馬來西亞的莊思敏連日來仍有拍片公開其近況。 (facebook 短片撮圖)

歌手張智霖曾擔任 JPEX 香港區品牌大使,他透過經理人回覆傳媒稱,JPEX 曾向他們提供海外註冊證明,但去年中已書面通知 JPEX 在港未取得牌照前不能使用張智霖去的肖像宣傳,並表明會保留追究 JPEX 的權利。

另一歌手肥媽、Maria Cordero 被指曾經為加密貨幣教育學院「CryptoPARD加密豹」拍攝宣傳影片,​​傳媒引述她回應時僅承認參加過相關課程,推介過朋友報讀。

電台 DJ 森美則曾擔任涉案加密貨幣兌換店「Coingaroo」的星級代言人,他今日(13 日)向傳媒表示正在西班牙旅行。

台灣歌手陳零九也是 JPEX 代言人,​​其經理人近日回應稱,相關單位如有調查需要,他會全力配合。

JPEX 問題何時曝光?

早在去年 3 月,《明報》已報道,​​聲稱於澳洲註冊的 JPEX 在香港大賣廣告,聲稱與 Visa 合作推出扣帳卡,但 Visa 公開澄清並無其事。

至去年 7 月,證監會在「無牌公司及可疑網站名單」中公佈 JPEX 的名字,表示該公司​​「似乎在其網站內提供虛擬資產相關產品予香港投資者,本會呼籲投資者如打算在不受規管的平台上投資,務必格外謹慎」。

至今年 8 月 7 日,證監會發出一則《警告:經營手法不當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聲明,​​表示觀察到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使用不當的經營手法,證監會告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注意這些不正當行為會帶來的潛在法律及監管後果,並提醒投資提防在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警告聲明並無提供該平台的身分。至本月(9 月)13 日,證監會再發警告聲明,公眾才知道 JPEX 未向證監會申請在香港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

證監會早在去年 7 月已知悉 JPEX 的可疑狀況,把公司列入可疑名單。   (證監會網站)
證監會早在去年 7 月已知悉 JPEX 的可疑狀況,把公司列入可疑名單。 (證監會網站)

現有針對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有何監管?

根據今年 6 月 1 日生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ZRF條,任何人在涉及任何虛擬資產的交易中,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具欺詐或欺騙性質業務,即屬犯罪。根據第53ZRG條,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訂立旨在取得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任何欺詐的失實陳述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

全新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下,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推廣其服務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都須獲證監會發牌並受其監管。

JPEX 案暴露了監管上哪些缺失?

​​案中被捕人士包括場外找換店負責人,他們涉嫌串謀詐騙。​​據報道,涉案找換店會以優惠折扣吸引用戶將 USDT 轉入 JPEX 交易戶口,再投資 JPEX 自行開發的虛擬貨幣 JPC,聲稱可獲高達 10 厘以上回報。

無綫新聞引述香港數字金融協會聯席會長陳家豪指出,虛擬貨幣是商品,不是金錢。在找換店用港幣買 USDT,在海關眼中,等同在店內買薯片。針對金錢服務經營者的法例沒法監管這些活動,證監會的法例也不適用於這些找換店。

規管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雖然已於 6 月 1 日生效,但根據《明報》報道,林作在 7 月底仍然舉辦多場講座,推廣未領牌的 JPEX。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辯稱:「調查真係需要少少時間嘅,見到佢咁(JPEX)積極推廣嘅手法,我哋都係特別緊張嘅。我哋係用盡全力去調查,可能係懷疑詐騙嘅,我哋都轉介咗畀警方。」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以調查需時解釋為何近日才向 JPEX 採取行動。   (直播畫面)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以調查需時解釋為何近日才向 JPEX 採取行動。 (直播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