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 紅館演唱會案 舞館和藝能被罰款

<匯港通訊> 男團 MIRROR 去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時,突然有巨型屏幕墮下,擊傷2名舞蹈員。涉事的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館有限公司,被勞工處票控「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等共15條控罪。

案件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舞館和藝能各承認5項及4項控罪,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被告主動認罪為最大的求情因素,判處舞館罰款13.2萬港元,藝能罰款22萬港元;並應協興隆代表律師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7日再訊。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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